看精神科服藥屢被碎念 妙齡女一刀刺死母親二審判無期徒刑
罹患思覺失調症的陳姓女子不滿父母親干涉她用藥就醫,竟趁深夜殺死母親還刺傷父親。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二審認定原審量刑妥適,駁回陳女上訴,可上訴。(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屏東一名罹患思覺失調症的陳姓女子不滿父母親干涉她用藥就醫,竟深夜持刀行兇,殺死母親還刺傷父親,一審遭判無期徒刑,陳女認爲量刑過重堅持上訴。高雄高分院16日宣判,經鑑定陳女病史、精神鑑定結果等相關證據,認爲原審量刑妥適,駁回陳女上訴,可上訴。
20多歲的陳女不滿因父母親長期干涉她思覺失調症的就醫及用藥,心生怨恨、萌生殺意,先到廚房拿取水果刀和錘子各一把,預藏在房間衣櫃內,2019年10月11日凌晨1時許,趁雙親熟睡時潛入臥房。
陳女眼看父母親熟睡,一刀就捅進母親胸口,陳母痛得大叫,陳女見狀不但沒罷手,還接連刺向母親手臂數刀。陳父驚醒想要奪刀制止,也被刺傷手臂。最後陳父忍痛制伏女兒,趕緊打電話叫救護車將妻子送醫。
無奈,陳母被刀刃刺中心臟、橫隔膜、肝臟,導致大量出血、心包填塞,血胸及氣胸 ,傷勢過重,當天凌晨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一審屏東地院痛斥陳女不念及精神疾病受父母長期細心照顧,刺殺雙親下手多且重。但念在陳女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且長期受精神疾病所苦,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6年,應執行無期徒刑。
陳女認爲一審判刑過重,堅持上訴。二審合議庭認爲,陳女行兇時未達心智喪失程度,評估原審判定陳女病史、精神鑑定結果等相關證據,認爲原審認事用法均無不當,量刑妥適,最後駁回陳女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