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告遭駁 柯文哲將在看守所過年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等四人涉京華城與政治獻金案遭起訴,二度獲交保遭臺灣高等法院撤銷,本月二日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四人均提抗告;高院合議庭十一日深夜駁回抗告,維持原裁定,柯文哲等四人羈押三月,禁止接見通信,將在看守所過年。

高院理由指出,柯文哲涉犯貪污、公益侵佔、背信等罪;沈慶京涉犯貪污罪;應曉薇涉犯貪污、洗錢罪;李文宗涉犯貪污、公益侵佔、背信等罪,四人雖否認以上罪嫌,但有卷內證據可佐,足認犯罪嫌疑重大。

四人所涉罪嫌,分系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或圖利罪等最輕本刑五年以上重罪,又考量趨吉避凶之基本人性,本易伴隨有高度逃亡及串(滅)證可能,且被告等人所涉罪數不少,若都成罪,未來刑責可能更重,增加被告等人逃亡及串(滅)證可能性。

高院審酌四人身分、地位、經濟等,認爲有動機潛逃海外以規避審判,或串(滅)證以妨礙審判程序之順利進行,顯難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或以科技監控設備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等人之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核無不合,四人抗告俱爲無理由,予以駁回。

柯文哲等四人抗告遭駁回,據瞭解,柯尚不知情,最快今天由律師辦理律見纔會得知。臺北看守所外昨也未出現小草聚集,警方持續戒備中。

對於臺灣高等法院前天駁回京華城案被告柯文哲等四人抗告,民衆黨昨天表示,過去一連串的司法動作,顯見政治辦案斧鑿斑斑,臺灣司法墮落至此,令人難過與痛心,高院認定仍有勾串之虞,莫非執意屈從上意、積極協助檢方操作。

民衆黨表示,柯文哲及其律師團已經逐一說明,毫無逃亡的動機與可能,而柯文哲更無串證疑慮,高等法院竟然視若無睹,執意配合臺北地檢署,仍然企圖在審判程序當中,透過押人取供的侵害人權手段,補強北檢證據薄弱的起訴,着實令人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