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寧大學13位董事全遭法院解職 教育部將重組董事會
針對康寧大學臺南校區竟讓副教授蘇志汾身兼5個系所的主任,教育部表示,依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第5點規定,各院、所、系、科與學位學程之教師學術或實務專長,應與其任教課程領域相符。有關康寧大學聘任教師之學術或實務專長,依規定應與任教課程領域相符。
教育部表示,爲維護專科以上學校學生受教權益,訂有「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應行注意事項」,以督導學校建立教學品質確保機制。教育部近期將至康寧大學臺南校區進行教學品質查覈,本案將納入查覈事項。
另康寧大學向臺糖公司承租土地作爲臺南校區,須於今年2月繳交次20年之權利金,考量該校財務狀況,教育部函請該董事會捐資5845萬元支付前開費用。
不過康寧大學董事會遲未進行捐資,教育部徵詢私校諮詢會並決議,董事會已承諾捐資,應於今年3月、4月及10月分別捐資3000萬元、3000萬元及1.2 億元,倘未達成即應聲請法院解除全體董事職務。
康寧大學董事會於期限前,仍未依在私校諮詢會所承諾進行捐資,教育部今年7月聲請法院解除全體董事職務,並於今天經法院裁定解除全部董事職務。教育部表示,後續將依私立學校法規定,就原有董事或熱心教育之公正人士中指定若干人會同推選董事,重新組織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