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廠人妻OL收男同事自拍大雕 「凍抹條」急約摩鐵試車曝吃2男
在科技公司工作的林男與徐女發生婚外情,林曾傳下體特寫照給徐女,徐女丈夫提告,高雄地院判林、徐兩人應連帶賠償15萬元。(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任職屏東某科技公司的林姓男子與徐姓女子,兩人皆已婚,在同單位上班,發生婚外情,林男還傳送赤裸上身自拍、生殖器特寫及2人合成照片給徐女留存在手機內,徐女丈夫控告2人侵犯配偶權求償6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時,徐女承認劈腿林男,但林男卻一概否認,法官認定林男有傳照片給徐女,2人確實有不倫行爲,判應連帶賠償林女丈夫15萬元。
判決指出,徐女與胡姓男子於2020年結婚,2022年在公司內與林姓男子發生婚外情,2人在2022年8、9月間3度一起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林男在同年8月間還曾傳曖昧訊「沒關係!看能不能拐過來」給徐女,徐女被胡姓老公發現手機內有林男照片及曖昧訊息後,坦承婚外情,2人於今年1月離婚。
對徐女丈夫的指控,林男在法院調查時否認,聲稱徐女手機內的照片是徐女從他的臉書下載或合成的,不是他傳給徐女,而曖昧訊息是他與徐女在討論工作是否能調換輪班,更沒有和徐女去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只有和妻子在該年9月間因家中沒冷氣,炎熱難耐,爲讓妻子好睡,2人一起去住汽車旅館。
但法官查證後打臉林男指出,林妻稱與丈夫都是上早班,林男是上午7點多與徐女入住汽車旅館,到晚間7點多才退房,林妻的證詞偏坦丈夫,她未與丈夫前往汽車旅館,確定是林、徐2人在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
法官認定林、徐2人發生婚外情,侵犯徐女丈夫胡男的配偶權,胡男另主張因妻子外遇使他出現精神焦慮、食慾差、失眠、胸悶及自我傷害意念等症狀,持續約2周後就醫,診斷爲環境適應障礙,但法官查出,徐女在與林男發生不倫戀後,2023年2月就離家與另一名王姓男子同居,使胡姓丈夫難以接受,胡男另對王男提告,對林、徐2人另要求精神慰撫金不予斟酌,判林、徐2人應連帶賠償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