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市長推友善家庭 因照顧離職者重返職場獎勵3萬元

欲參與「友善家庭就業促進計劃」的民衆可向桃園市就業服務據點提出申請。(就服處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欲參與「友善家庭就業促進計劃」的民衆可向桃園市就業服務據點提出申請。(就服處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爲了協助市民重返職場,兼顧家庭和工作,桃園市政府推出「友善家庭就業促進計劃」,只要年滿30歲,且因撫育幼兒、照顧身障親屬或65歲以上父母的待業桃園市民,透過就服處求職,最高可領3萬元獎金,希望提升桃園勞動參與率。

爲協助設籍桃園市且年滿30歲因家庭照顧致退離職場的民衆順利重返就業市場,透過就業獎勵津貼,鼓勵民衆重返職場並協助其穩定就業,使其得以兼顧工作與家庭,建構桃園友善家庭的就業環境,桃園市政府推出「友善家庭就業促進計劃」,期待能增進桃園市整體勞動力參與,同時有助於紓緩產業缺工問題。

就服處指出,桃園市「友善家庭就業促進計劃」,適用對象爲設籍桃園市,年滿30歲且因 撫育未滿12歲之子女、照顧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親屬、或照顧65歲本人或配偶的父母而待業中的民衆。

符合資格者於辦理期間向桃園市就業服務檯、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據點、桃園就業中心或中壢就業中心申請及填寫本方案參與意願書,經推介合適職缺協助就業,在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工作滿90日領就業獎勵1萬5000元,滿180日再領就業獎勵1萬5000元,合計可領3萬元,歡迎重返職場的待業民衆參加。

欲參與「友善家庭就業促進計劃」的民衆可向桃園市就業服務據點提出申請(桃園市就業服務據點資訊:https://ssur.cc/4w3x4wF)。更多資訊歡迎洽詢桃園就業中心(電話:03-3333005)、中壢就業中心(電話:03-4681106)或就業職訓服務處(電話:03-3322101分機8015)。相關規定及申請表單可至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網站查詢及下載使用(https://oes.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