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題申報 | 202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宏觀調控專項項目指南——數據市場制度設計與關鍵技術

自2019年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首次在國家戰略層面正式確立數據作爲生產要素地位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先後出臺了多項與數據要素基礎制度建設、數據市場培育相關的文件。特別是2022年12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數據基礎制度 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正式出臺,以及2023年國家數據局的成立,標誌着我國數據市場從初步探索進入起步形成階段。2024年7月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提出,要完善要素市場制度和規則、推動生產要素暢通流動、各類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潛力充分釋放,並培育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加快構建促進數字經濟發展體制機制的戰略要求。

將數據作爲生產要素是我國首次提出的重大理論創新,體現了對未來發展趨勢的深刻理解。爲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一系列關於發展數字經濟、構建數據基礎制度、培育和建設數據市場的戰略性任務,急需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特別是當前數據市場處於起步形成階段,面臨着數據市場化配置規律認知不足、市場制度設計缺乏理論與方法、數據流通使用支撐技術不成熟等方面的挑戰,迫切需要系統性理論與方法創新及技術支撐。爲此,需要更加系統深入地研究一體化數據市場以及數據市場化配置的特徵和發展規律,以及數據要素資源及其價值規律;需要更加全面理解並把握數據市場的各類參與者的行爲規律、流通交易標的物的特徵屬性及其定價方法、價值分配規律;需要面向數據市場的創新實踐,突破高質量數據以及數據供得出、流得動、用得好、保安全的關鍵支撐技術。因此,需要開展管理科學、經濟科學、計算機科學、數據科學等多學科的交叉融合研究與探索,爲我國數據市場的培育與建設、數據基礎制度體系的建設和發展提供科學理論與技術支撐。

開展數據市場基礎理論、制度設計與關鍵支撐技術的研究,契合當前國家發展數字經濟、培育一體化數據市場的戰略需求,契合國家制度創新與實踐探索的現實需求,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論與戰略意義。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決定使用宏觀調控經費啓動專項項目,圍繞“數據市場制度設計與關鍵技術”開展專項資助工作。

一、科學目標

本專項項目聚焦我國數據市場領域的重大戰略需求,瞄準國際前沿理論和關鍵技術開展相關研究,旨在充分認識和把握數據市場化配置的發展規律,創新數據市場及其市場規制理論與方法,創新數據市場可信安全流通的關鍵技術,在理論上初步形成中國特色的數據市場發展規律和知識體系,爲世界貢獻我國數據研究領域的新知識;在實踐中有效地支撐我國數據基礎制度建設,及數據市場制度試點和實踐創新,爲提高數據資源的市場化配置效率,促進數據要素價值釋放,加快我國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本專項立足於我國一體化數據市場的培育及其創新實踐,各課題要緊密結合醫療健康數據、產業數據、金融數據、交通數據、碳交易數據等典型數據流通行業的實踐,開展科學理論建模與實證研究,鼓勵管理科學、經濟科學與信息科學的跨學科交叉融合,鼓勵和相關產業部門、政府研究機構聯合申請。

二、擬資助課題和研究內容

(一)數據市場化配置規律及其對數據價值釋放的影響機理研究(G0414、G0305)。

揭示數據市場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及其對經濟發展的影響,解析數據市場化配置效率的影響因素及其關鍵機制,提出數據市場發展的評估理論、指標體系及其評估方法;探索數據產權結構性分置對數據價值釋放的影響機理;研究公共數據資源等開發利用的創新模式、授權運營模式及其價值創造過程中的收益分配機制;結合典型數據流通行業實踐,研究並提出市場化配置機制下新的數據壟斷風險及其規制策略。

(二)數據資源統計監測與市場價值評估的理論與方法研究(G0414、G0304)。

構建數據資源全生命週期的多尺度、多維度監測評估方法,研究數據資源統計測算框架體系,提出與之相關聯的統計調查理論和景氣分析方法及其制度設計;結合典型場景,研究數據資源價值轉化機制、乘數效應的經濟價值評價及實證測算方法,探索數據資源對國民經濟相關產業的賦能價值評估方法。

(三)數據產品的設計、定價與收益分配及其監管體系設計(G0309、G0304)。

探索數據產品流通的基礎理論與設計方法,研究數據產品價格影響因素及其價格形成機制;探索麪向不同應用場景的數據產品價格發現機制,設計數據產品相關主體間公平高效的收益分配機制和激勵機制;提出數據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體系、運營模式和發展路徑。

(四)數據市場參與者的動力機制、市場行爲及其培育政策設計研究(G0302、G0309)。

研究數據市場參與者生態體系及其演化規律,探索數據市場各類參與者的動力機制及其決策行爲,解釋數據市場各類參與者的能力需求及其成長影響因素;探索多重不確定環境下數據市場供需雙方的協調機制和信任機制,研究分佈式數據交易環境下參與者的反饋機制與信譽評價方法;研究各類參與者培育政策激勵機制設計及其對參與者行爲的影響。

(五)一體化數據市場的體系結構及規制策略設計研究(G0304、G0305)。

構建一體化數據市場體系結構、特徵及其評估方法,揭示一體化多層次數據市場的涌現機理及其複雜性特徵;研究數據市場主體、流通標的物及其信息發佈、以及數據交易過程的管理與可信保障機制;提出數據市場失靈的成因及其規制方法,提出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建設策略與路徑。

(六)數據交易場所的功能定位、運營機制與治理機制研究(G0414、G0117)。

分析數據交易場所在一體化數據市場中的作用及其功能定位,研究面向一體化數據市場的數據交易場所互聯互通機制及實現路徑;探索參與者及其利益相關者的多主體動態博弈視角下,數據交易平臺的目標選擇、運營模式及其成長路徑;提出面向不同模式數據流通平臺的治理體系、治理機制及其關鍵治理工具,研究數據交易機構的運營機制、商業模式及其規制策略。

(七)數據產權登記合規性驗證與風險管控技術(F0212、F0206)。

結合數據產權登記的實踐,研究數據產權登記主體身份可信評估與驗證技術,構建登記主體分佈式身份統一認證與管理體系及方法,保障數據產權登記主體身份可信;研究基於區塊鏈等技術方法的數據安全性和合規性審計技術及權屬識別與鑑別技術,保障數據內容合規;研究數據產權登記環節的風險識別、評估與防控技術,實現數據產權登記全流程的安全管控;研究多方協同的數據產權登記合規性驗證與監管技術,構建數據產權登記全流程合規性保障與風險管控技術體系。

(八)高質量數據集構建與質量評估技術(F0212、G0111)。

結合科技創新、社會治理等實際場景,研究數據資源譜系,提出數據體系的分層分類分級構建方法;研究數據標準化抽象方法,建立高質量數據集構建標準與技術;研究高質量數據集的語義標識方法、語用操作技術以及敏捷封裝方法;研究高質量數據集的數據脫敏機制、安全訪問技術,保障數據集安全可控;探索數據質量度量機理,提出高質量數據集質量評估與質量提升方法。

(九)數據交易智能技術、動態定價模型與隱私計算技術(F0206、F0212)。

面向數據交易流通平臺,研究需求感知的動態定價與競價博弈機制;研究價值感知的供需匹配機制及智能推薦關鍵技術;研究數據交易異常行爲的識別技術;研究數據流通中的跨時空數據聚合機理,構建數據安全聚合和隱私檢測機制;研究面向隱私保護的分佈式聯邦學習與低延遲邊緣計算方法;研究數據流通中的多方信任傳遞和複合計算安全性機理,構建參與方可靠信任度量和複雜過程的計算安全性驗證機制。

(十)廣域稀疏異質數據關聯分析與智能編排技術(F0212、F0202)。

結合典型數據場景,研究面向廣域稀疏數據的語義搜索技術、關聯發現技術;研究面向人機物三元異質數據的新型關聯分析與協同學習方法;研究面向多模態數據的融合處理新方法,形成高效輕量分佈式訓練推理技術;研究在數據廣域分佈場景下,面向數據編織的智能編排、調度與優化技術;研究基於數據編織與關聯分析的新型價值釋放機制與模式。

(十一)支持數算融合的高效能計算系統理論與技術(F0212、F0214)。

面向數據流通的複雜場景,研究數算融合的計算系統基礎理論與效能評估方法;研究大規模分佈式計算系統架構、通信帶寬友好的多方協同計算協議等關鍵技術;研究多數據中心分佈式智算訓練性能理論模型,降低跨機房通信成本;突破面向流式數據高效能分析、離線海量數據高效匯聚共享等關鍵技術;研究數據資源和計算協同的調度算法,促進數算資源一體化調配和供需撮合。

(十二)數據空間高效安全流通基礎設施架構與優化方法(F0212、G0111)。

研究數據空間中數據安全流通機制,設計安全、高效、可持續的數據空間基礎設施架構;研究跨域、跨主體、跨行業的數據資源發現機制,支持跨域數據的訪問驗證,實現分佈式數據可信管理;研究數據要素價值安全利用與共享優化方法,支持數據安全共享組件的輕量化部署,實現數據要素安全高效流通;研究數據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方法,抵禦數據泄露、數據竊取等威脅,保障數據流通全鏈路安全;研究數據空間多元主體共建共治共享的數據流通使用規則、運營機制和治理機制,構建有效的合規監管模式,並結合典型行業數據空間開展示範驗證。

(十三)數據流通安全風險識別、防控技術與應急管理機制(G0414、F0212)。

面向業務生命週期、數據生命週期、流通使用環境等多維視角,結合典型數據流通場景,研究流通全過程的數據安全風險及其識別方法;研究數據流通多層次安全風險涌現的影響因素,提出數據流通中敏感數據識別、風險動態預測方法及其智能監控與預警方法;研究數據流通中使用機器學習模型的安全威脅產生、傳遞和組合機理,構建穿透學習模型的安全威脅辨析和防控;針對醫療數據、產業數據、社會數據等領域,研究數據融合涌現的安全風險識別方法及其防控技術;研究數據流通信息披露、風險持續監控機制及應急管理機制。

三、項目遴選的基本原則

除撰寫提綱要求外,申請書內容還須體現如下幾個方面:(1)申請項目爲實現總體科學目標的貢獻;(2)針對本項目指南中研究方向擬重點突破的科學問題、達到的研究目標或技術指標;(3)本專項鼓勵管理科學、經濟科學與信息科學領域專家聯合組建團隊申請。

四、資助計劃

專項項目資助期限爲3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擬資助13項左右,直接費用爲200萬元/項(課題十二、十三直接費用爲260萬元左右)。

五、申請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專項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歷;

2.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託單位的人員不得作爲申請人進行申請。2024年已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重大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得作爲申請人申請本專項項目。

(二)限項申請規定。

1. 專項項目申請不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總數2項的範圍。獲得資助後,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總數2項的範圍。

2. 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只能申請或參與申請1項本專項項目。

3.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專項項目中的研究項目。

(三)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接收時間爲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4日。

2. 專項項目申請書採用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申請項目不予受理。

(2)專項項目旨在緊密圍繞核心科學問題,將對多學科相關研究進行戰略性的方向引導和優勢整合,成爲一個專項項目集羣。申請人應根據專項項目擬解決的具體科學問題和項目指南公佈的擬資助研究方向,自行擬定項目名稱、科學目標、研究內容、技術路線和相應的研究經費等。

(3)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信息系統https://grants.nsfc.gov.cn/(沒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託單位基金管理聯繫人申請開戶),按照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

(4)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專項項目”,亞類說明選擇“研究項目”,附註說明選擇“科學部綜合研究項目”。申請代碼1選擇管理科學部、信息科學部相關學科申請代碼。以上選擇不準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申請項目名稱可以不同於擬資助研究方向下列出的研究內容名稱,但應屬該內容所轄之內的研究領域。

(5)每個專項項目的依託單位和合作研究單位數合計不得超過3個;主要參與者必須是項目的實際貢獻者。

(6)申請人應當按照專項項目申請書的撰寫提綱撰寫申請書,請在申請書正文開頭註明“2024年度專項項目數據市場制度設計與關鍵技術之研究方向:***(按照上述13個擬資助研究方向之一填寫)”。申請書應突出有限目標和重點突破,明確對實現本專項總體目標和解決核心科學問題的貢獻。

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專項項目相關的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申請書正文的“研究基礎與工作條件”部分論述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別與聯繫。

(7)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規定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認真如實編報項目預算,依託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進行審覈。

(8)專項項目實行無紙化申請,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依託單位只需在線確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須報送紙質申請書,但必須應在項目接收工作截止時間前(2024年11月14日16時)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認真審覈。項目獲批准後,依託單位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一併提交。

3. 專項項目諮詢聯繫方式:

(1)填報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可聯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信息中心協助解決,聯繫電話:010-62317474。

(2)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負責接收申請材料,如材料不完整,將不予接收。聯繫電話:010-62328591。

(3)其他問題可諮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管理科學部三處、信息科學部二處。

聯繫人:管理科學部 吳老師,陳老師 010-62327152、010-62327155;

信息科學部 吳老師,王老師 010-62327929、010-62327807。

(四)其他注意事項。

1. 爲實現專項項目總體科學目標,獲得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應當承諾遵守相關數據和資料管理與共享的規定,項目執行過程中須關注與本專項其他項目之間的相互支撐關係。

2. 爲加強項目的學術交流,促進專項項目集羣的形成和多學科交叉,專項項目集羣將設專項項目學術指導專家組和管理工作組,每年舉辦一次項目年度研究進展交流會,並將不定期地組織相關領域的學術研討會。各項目負責人必須參加上述活動,並積極開展學術交流。

來源: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網站

新媒體編輯:蘇威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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