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怨車輪戰拒訊 檢提早亮逮捕王牌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民衆黨主席、前臺北市長柯文哲(中),8月31日被移送臺北地檢署復訊。(郭吉銓攝)

京華城案柯陣營與檢方四大爭議點

柯文哲8月31日凌晨移送北檢覆訊後,約莫過了10分鐘,不滿被疲勞訊問提出拒絕偵訊,並想要離開但遭檢察官以他涉犯貪污重罪,且有滅證、串證之虞當庭逮捕,柯因此透過律師向法院聲請提審作爲「反制」。據悉,柯不想繼續訊問,但檢方此時認爲有羈押必要,故提早亮出王牌當庭逮捕。

據瞭解,因檢方復訊重點,全圍繞在木可公司政治獻金申報不實的爭議部分,引發柯不滿,認爲先問政治獻金案再問京華城案,完全是車輪戰。

臺北地院受理提審案後,法官於8月31日上午10點20分召開提審庭。據瞭解,庭審約莫35分鐘,柯文哲在提審庭上炮火全開,他大嗆檢察官,表示搜索主要在野黨主席是司法制度首例,這個案子從前1天早上7點開始搜索,訊問到隔天凌晨半夜2點,他認爲嚴重違反人權。

柯更反嗆「檢察官的策略就是車輪戰」,檢廉先拿不相關的題目來問,被拒絕以後纔拿相關題目(指京華城案)來訊問,但訊問要考慮每個人的狀態,他對這樣的制度非常不滿。

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主張,檢察官從木可、政治獻金一路問到京華城,分明就是要用車輪戰的方式「疲勞訊問」柯文哲,法律程序對柯文哲並不公平。且檢察官認爲柯涉及京華城案,但這並不是逮捕通知書上的罪名,逮捕程序違反刑事訴訟法,柯身爲民衆黨主席、前臺北市長,程序必須更嚴謹。檢察官雖認爲任由被告自行離去可能會串證,但鄭強調「這只是臆測,沒有任何事實或證據可以佐證」,檢察官訊問後的逮捕程序不合法。

檢方則反駁表示,在訊問柯文哲前已經告知他涉及貪污罪,至於柯文哲是否掌握木可公司,檢方沒有偵訊前很難釐清,難保木可不是貪污事項的一環,柯逕自把木可和京華城案截然分開的說法,不能採信。

經過檢辯和柯的法律爭議,北院法官最後裁定駁回柯的提審聲請,並將他解還北檢,交由檢察官繼續進行未完的偵訊,法律戰檢方先勝一籌。

柯文哲在檢方拒絕接受訊問,引發檢方夜間訊問的爭議,事實上,依刑訴法規定,案件偵辦階段,除非當事人本人同意,否則司法警察機關不得夜間訊問,但檢察官並沒有夜間禁止訊問的規定,特別的是法官有不得夜訊的規定,刑訴法第93條規定,當法官受理羈押聲請時,應即時訊問,如果問到深夜11點以後,被告可請求隔天再問,法院沒有正當理由不能拒絕。如果11點以後才送到法院聲押,就要在隔天天亮後才能開庭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