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潛客摸海龜 海巡追查送辦
海巡署昨天接獲民衆報案,有潛水客在墾丁合界岸際海域觸摸海龜,經追查鎖定1名男性潛水客,查證後已將這名男子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屏東檢方偵辦。
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助理研究員李宗賢提醒潛水民衆,檢舉影片中潛水客觸摸的是綠蠵龜,在墾丁合界岸際海域常見;觸摸行爲若導致龜暴衝,可能會打到人或是潛水設備被卡住拖走,其實很危險。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六岸巡隊新聞稿表示,第八巡防區指揮部昨接獲民衆報案,墾丁合界岸際海域有潛水客觸摸海龜,因海龜屬於保育類動物,嚴格禁止觸摸和干擾,第六岸巡隊追查當事人並依法送辦。
第六岸巡隊依民衆提供影片循線過濾查訪,鎖定1名男性潛水客,經查訪當事人到案,他坦承觸摸海龜,後續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第六岸巡隊呼籲,民衆從事水上活動時,面對野生動物應把握「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三不原則,違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民衆發現疑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情形,可撥海巡118報案專線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