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老男狠心狂刺母217刀身亡 辯思覺失調遭打臉 二審仍判無期
李姓男子前年10月在家持剪刀狂刺老母親217刀致死,還辯稱自己患思覺失調症,遭法院打臉。高雄高分院26日宣判,原判決撤銷,仍判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35歲李姓男子前年10月在家持剪刀狂刺母親217刀致死,犯後打給媒體自首還辯稱自己患思覺失調症,遭法院鑑定打臉,一審遭判無期徒刑。高雄高分院26日宣判,認定李男自首無助釐清案情,考量其非計劃性犯案,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二審撤銷原判的理由爲,李男直到二審最後審判期日時才坦承犯行。李男痛下殺手後打電話給媒體投案算是自首,但難認衷心悔悟,對整體犯罪事實及前因後果釐清只有些微助益。原審依自首規定減輕其刑,裁量權行使不當。
判決指出,李男長期無業,在家時常和63歲母親口角,過去也有家暴紀錄,李母還因此申請家暴令。2019年10月李男和母親爭吵後,涉嫌持按摩器、木椅毆打母親,更拿出剪刀猛刺母親全身上百刀致死。
李男第一時間不是報警,而是打媒體爆料專線說「被媽媽家暴,只好拿剪刀反抗」。記者後來通知警方到現場,發現李母倒臥血泊明顯死亡,現場慘不忍睹。
法醫勘驗,李母頸、肩、胸、背、腹和手腳四肢共計217處穿刺傷,多處肋骨多處斷裂、插入肺肝及腎臟,大量出血死亡。李男向檢方供稱,自己患有思覺失調症,只記得和母親有爭吵,清醒時就發現自己坐在牀上,母親已經倒在地板上。
出庭時,李男強調自己因爲精神問題、不能辨識當下行爲,但法官持醫院精神鑑定打臉李男,認爲他可清楚陳述犯案時的記憶細節,並無明顯障礙、認知也無退化,辨識能力未減損,犯案後還知道聯繫記者,甚至上網查爆料專線及廢死聯盟相關資訊。
一審僅認定李男符合自首要件,依法可減刑,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爲,李男長期受憂鬱症、思覺失調症所苦,僅因母親管教細故刺激就痛下殺手,惡性甚重。然而李男並非計劃性犯案,過去也無其他劣行,判有期徒刑太輕,判死刑又過於苛刻,兼顧多元刑罰目的下,量處無期徒刑爲適當,並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