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士官長猥褻同袍幼女 竟辯同事陷害
花蓮空軍基地陳姓士官長,猥褻同袍6歲女兒一審遭判4年半。(許家寧攝)
花蓮1名已婚、育有一子的陳姓士官長,2年前至同袍軍中宿舍喝酒,趁着同事爛醉熟睡之際,竟進房猥褻7歲女兒下體,女童母親發現陳男頻繁出入主臥室感到有異報警,惡狼被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與強制猥褻等罪,一審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陳姓士官長與女童父親同爲花蓮空軍基地軍人,前年3月6日,女童住家裝潢粉刷油漆完工,夫妻倆邀請陳男一起到空軍北埔官舍家中小酌,當晚兩人喝到10點多,女童父親不勝酒力與7歲的女兒回到主臥室就寢,留下妻子與友人共飲。
女童後母發覺陳男頻繁出入主臥室,感到有異,以丈夫已酒醉,要求陳男離開,經詢問才知悉女童遭侵併被摸下體,事發半年後,夫妻論及離婚,後母擔心女童恐再受害才向丈夫說出此事,同時跑到陳男家中質問痛罵,並報警揪出惡狼。
陳男辯稱「我酒醉了什麼都不知道」,事後還問女童「我有這樣跟妳說哦?」, 僅坦承該晚有至同事家飲酒,當時只是進房問同事「要不要再喝」,否認猥褻行爲,還稱與同事情誼很好,兩家還曾一起打球合照,女童都無異樣,但又說與同事有隙而遭陷。
由於被害女童指證歷歷,且清楚描繪出自己身體遭陳男撫摸的部位,法官認爲女童證詞可信,花蓮地方法院日前依對未成年少女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空軍五聯隊證實陳男爲該單位士官長,已準備對陳進行行政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