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屋綁殺16歲少女 深圳富商遭10年好友設套獲判無罪
深圳某保安公司老闆馮彬(化名),遭到10年交情的好友設下圈套,日前在被脅迫的狀況下,捲入一宗殺人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一審宣判,馮彬被宣告無罪,其他3名涉案人員則被分別判處死刑、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
▲綁匪將三人從龍崗綁至惠州山林中的一處空房內。`(圖/翻攝自騰訊新聞,下同)
馮彬家境富裕,與友人楊某已超過10年交情。而楊某有賭博罪的案底,法院判文指出,楊某看到馮彬家境殷實,萌生綁走馮彬的意念,再計劃脅迫馮彬殺人,同時拍攝下殺人過程,以此向他要錢。
2016年1月28日凌晨,楊某夥同兩名友人,由兩人扮演綁匪,將楊某、馮彬以及另一名自酒吧捉走的16歲女孩,綁架至惠州市山林中一間荒僻的屋子內。接着他們往馮彬身上潑灑煤油,威脅要點燃,試圖恐嚇馮彬去殺害16歲女孩。最後在馮彬恐懼不敢殺人的情況下,由楊某持刀捅入女孩腹部,再由馮彬去握刀。直到28日晚間8點,女孩最終因失血過多死亡,楊某假意掙脫捆綁、打跑綁匪,馮彬才獲得自由並選擇報警。
▲ 受害女子年僅16歲,警方事後找獲其屍體時仍處於捆綁狀態,警方還在案發房子內找到受害者的高跟鞋。
法院認爲,楊某系本案主謀,作案手段殘忍,設計陷害朋友馮彬殺人的作案情節駭人聽聞,尤其在賭博案刑滿釋放後,不滿5年再犯,罪行極其嚴重,判處死刑。
捲入此案的馮彬,直到案發之後多日才知曉自己遭到朋友設套,當此案開庭時,在法庭上亦倍感冤枉,時而仰天長嘆。一審法院綜合評判認爲,馮彬系被害人,主觀上沒有犯罪意念,客觀上也是在他人脅迫下手握刀把,不應當以犯罪論處,對其宣告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