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MG:陸加大境外支付查稅力度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China Practice執業會計師劉中惠說明,該案例屬侵害企業專有技術的和解金,和臺灣判定來源所得原則類似,因該和解金被判定性質屬於填補「所失利益」的性質,而非「所受損害」的賠償,故支付方應作爲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相應的稅款。

她補充,關於應否扣繳,權利金與服務報酬兩者界線認定也常會是爭議的點。權利金應按全額扣繳10%,若屬境外提供服務,原則上不用扣繳。稅務機關會仔細調查相關事證,包括服務的具體內容與相關人員赴陸的出入境紀錄等,以判定支付金額有無隱含權利金,同時評估該服務實質上是否合理確信可跨海提供。企業必須妥善做好準備,以順利通過這類型的查覈。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China Practice協理任之恆指出,如屬集團內關係企業間的支付,就應更加留意遵循獨立企業間常規交易原則,完整詳細的合約及詳細訂價計算過程等支持性資料均不可少,才能進行稅前費用扣除。企業向關聯方支付權利金時,應當證明關聯方對相關資產價值創造做出貢獻,且爲企業帶來相應經濟利益,支付服務費時,則要證明關聯方該項服務屬於收益性的服務提供,非屬股東投資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