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除夕縱火燒死6至親 翁仁賢「無教化可能」一審判死

翁仁賢犯後無悔意。(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52歲的翁仁賢不滿父母偏心,2016年除夕趁着圍爐時潑汽油縱火導致6死5傷的悲劇,落網時還說原本打算把來圍爐的人全滅。桃園地檢署認爲他犯後毫無悔意,沒有教化可能,起訴並求處極刑地院日前開庭審理時,他不但毫無悔意還冷笑點頭,說40年前就想做了,地院今天下午5點一審宣判,依照家暴殺人罪嫌,判處他死刑 ,並且褫奪公權終身。

翁仁賢2016年2月7日(除夕)晚間8時許趁着家人團聚圍爐時,朝飯桌潑汽油並點火,導致80多歲的老父母、姪兒、嫂嫂等人燒成火球,一共造成6人死亡、5人受傷的慘劇,落網後說自己一點也不後悔,早在40年前就想這樣做,原本還計劃要把來圍爐的人全部殺光,「從小家人就對我不好,就只有我念到高中哥哥姊姊都念到大學投資失利父母也不資助我,根本就是偏心。」

桃園地檢署認定翁仁賢手段兇殘,殃及無辜親友,犯後毫無悔意,沒有教化可能,依照殺害直系親屬將他起訴,並求處極刑,桃園地院今年1月開庭時,翁出席聆聽數度冷笑,就連卷證也不看一眼,對於衆人希望判他死刑也沒有意見全程都沒有和穿着壓力衣到庭的4名親人對上眼,「就讓他們去編故事吧!」 全案在今天審結,下午5點宣判結果,依家暴殺人等罪,判處翁死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