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換臉A片海撈1200萬判囚5年入監 法院再判小玉賠6女185萬

▲小玉「換臉A片案」判刑定讞入監。(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網紅小玉(本名朱玉宸)接受網友匯款客製化臺灣知名女性變臉A片,包括多位網紅、前立委高嘉瑜、立委黃捷都受害,他也藉此海撈1200餘萬元。今年5月間他遭判刑5年定讞,併入監執行。有6名被害女子提出民事訴訟,求償500萬元,高等法院審理後,總計判決小玉須賠償185萬元。可上訴。

檢警單位在2020年底接獲多名被害人報案求助,指稱自己遭人變臉後,成爲A片女主角,嚴重影響聲譽。檢警深入追查,查出百萬YouTuber的網紅「小玉」朱玉宸,涉嫌與莊姓助理合作,在推特(Twitter)、Telegram設立「臺灣網紅挖面」等粉絲團與羣組。他們以註冊會員的方式,由會員付費購買利用「深僞Deep Fake」AI技術合成的換臉A片。

檢方於2021年10月間搜索小玉的工作室與住家,並帶回小玉與助理2人偵訊,訊後小玉獲得交保。全案2022年3月間偵查終結後,檢方認定共119人受害,包含雞排妹鄭家純、脫口秀演員龍龍、網紅白癡公主、奎丁、蕾拉等女藝人、網紅;此外也有部分女性政治人物受害。因此檢方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加重誹謗、妨害風化等罪嫌,對小玉、助理2人提起公訴。

案經法院審理,最高法院於今年5月間維持二審見解,將小玉犯下的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判刑5年定讞,得易科罰金之刑判刑1年8月;莊姓助理則判刑4年6月,得易科罰金。小玉入監服刑。不少被害人也提出民事訴訟,紛紛求償。

其中有6名被害人在刑案部分二審審理時,提出附帶民事訴訟,6人主張自己都是擁有大量粉絲、具影響力的網紅,此等換臉影片於網路流傳,使自己易遭誤認拍攝性隱私影片,侵害名譽權,因此請求小玉與助理連帶賠償500萬元。

高院審理後,認定小玉2人確實需負擔賠償責任,但針對被害人調查其損失時,這6名女子並未提出有關其身分、經歷、社會廣知程度及資力等相關證明。高院只好根據小玉總上傳之換臉影片數量,來衡量6名女子名譽權受侵害的程度,並根據6人提出的報稅所得資料,認爲6人分別被上傳3、4、3、5、11、10部影片,因此分別判準20萬、20萬、20萬、25萬、50萬、50萬,總計判賠18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