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兩岸司法互助大突破 臺首次追回詐騙款千餘萬
兩岸司法互助在「罪贓返還」方面獲重大進展,臺灣民衆因兩岸詐騙集團而受害的財產,在法務部與陸方最高人民法院緊密聯繫安排下,已有17名被害人首次依陸方查扣款項比例獲得返還,合計取回金額人民幣爲237萬775.72元,換算爲新臺幣有1100餘萬元(以匯率1比4.8換算)。
▼兩岸司法互助返還贓款獲重大突破,臺首次取回陸方法院查扣詐騙被害款項。(圖/資料照片)
法務部表示,「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即將在102年6月25日生效滿四週年之際,兩岸司法互助,在「罪贓返還」方面出現重大進展,依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第9條規定「雙方同意在不違反己方規定範圍內,就犯罪所得移交或變價事宜給予協助」。
有鑑於此,魏仲伯等17人的詐騙集團(其中臺籍13人),在兩岸攜手破獲後,查出全案共有17位臺灣被害人,且多爲年長者,最高年齡爲87歲,最低62歲,平均年齡約70餘歲,分佈在北中南10個地檢署轄區內,經陸方的法院審理判決,決定將查扣的贓款依受害金額比例發還給臺灣的被害人。
陸方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3月間,正式向法務部提出「被害人財產返還重要訊息通報書」及「送達文書請求書」,請求法務部協查各被害人年籍資料、收受覈定被害金額意願及開設帳戶。
法務部於5月間透過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轉由相關地方法院檢察署對轄區內之被害人進行查證協助,在完成身分及帳戶資料覈對後,陸方不到一個月時間在6月7日將款項匯入該等被害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