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臺鐵海端站火車撞工班釀2死 2被告涉嫌重大「10萬交保」
▲海端火車站23日上午發生意外事故,造成工班人員2死1傷。(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臺東海端火車站23日上午8時許,有3名工人正在鐵軌上進行施工作業,卻突然遭到一列火車工程車撞飛,其中2名工人送醫搶救不治,1人重傷治療中。臺東地檢署成立專案小組,經現場相驗、蒐證,並傳訊相關被告後,認被告陳男、鍾男均涉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各諭知10萬交保。
▲臺東地檢署傳訊相關被告後,認定涉嫌重大10萬交保。(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臺鐵今日08:35於海端站進行道岔抽換工程,於工程結束後,留3名池上工務道班維護保養,施工3人不慎遭8742次(電力維修車)撞及,無人員受困,有3人受傷送往關山慈濟醫院救治,3名工人中,其中2名工人頭骨破裂、全身嚴重骨折,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而另名工人則已恢復意識,目前仍在醫院治療當中。
臺鐵表示,獲報後立即成立一級應變小組,第一時間由勞安室會同相關單位調查中,受傷人員已送關山慈濟醫院救治,並指派專人全力協助照護受傷員工,運安會、南區勞檢所已同時介入調查。
運安會鐵路調查組組長林沛達表示,正常SOP來說,如果維修作業有影響到正線上的運轉,應該要申請封鎖,不過,道班人員僅申請保修,內部溝通是否出狀況,要等後續若立案調查,再深入瞭解。
臺灣鐵道暨國土規劃學會表示,近20年來,臺鐵營運或測試列車撞擊路線施工人員,已造成9位員工不幸罹難,超過10個家庭遭遇重大變故。
▲臺鐵臺東海端火車站發生道班工遭自家工程車撞死意外,對於臺鐵基層士氣是嚴重打擊。(圖/臺鐵提供)
學會認爲,歷經 2006 年崇德站的 5人事故後,臺鐵在營運規章,作業規定皆有全面性之檢討與改善。但是,規章,制度,程序,現場作業,臺鐵往往只完成前面的檢討,誰又能確保現場作業若無法達成規章要求時,如何能確保現場作業安全?
撞擊自家人,對於臺鐵基層是最嚴重的士氣打擊,不只是遇難的員工,對於事故其他關聯的人員,也可能造成無法抹滅的永久傷害。
如果交通部和鐵道局始終不願意正視臺鐵組織文化的問題,再多規章,再多公文往返,再多列管表,都無法保證不會再出現下一個破碎的家庭。
由於鐵公路路線沿線與民衆生命財產息息相關,現有的運輸事故調查範疇僅有針對營運列車,對於如今日之重大事故可能僅列爲工安事故。
因此學會建議,只要事故範疇屬於營運路線之範圍,一定死傷程度之事故,就應由運安會以運輸事故處理,避免單純調查工安導致運輸安全層面議題成爲安全檢討之漏網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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