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刷別人健保卡只爲一夜好眠 他多次獲「萬靈丹」..檢批惡劣
▲蕭姓男子因長期睡眠障礙竟冒用友人健保卡,看診拿安眠藥依僞造文書罪送辦 。
臺北市一名男子長期無法一覺到天亮,因此服用大量安眠藥,由於安眠藥屬管制用藥,但他卻因爲自己用量過大,甚至隱瞞朋友要拿取安眠藥事實向對方借取健保卡再冒名掛號領藥。臺北地檢署24日認爲他多次犯下借健保卡取安眠藥行爲惡劣,將他依僞造文書、詐欺起訴。
年約30歲蕭姓男子,因患罹患睡眠障礙,需要大量用藥,竟多次持友人的健保卡,到診所在初診單僞造個人資料掛號,藉此拿取安眠藥服用。診所人員認爲照片與本人不太像發現有異,揭發蕭男犯行,隨即通報警方到場。
蕭男向檢調坦承犯行,並表示自己因爲長期睡不好,只得服下大量安眠藥,但因爲安眠藥有管制,一次無法取得太多,只好向朋友借健保卡來掛號取藥。不過檢察官認爲他存着僥倖的心態多次拿取安眠藥行爲實爲可惡,仍依詐欺、僞造文書將他起訴。
根據「衛生局中央健康保險署」該署表示,由於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給付範圍完整、醫療可近性高等特性,致遭部分滯留在臺逃逸外勞及大陸來臺觀光人士等,冒用在臺具有健保身分之親朋好友健保卡就醫,產生醫療浪費及不公平醫療等行爲,該署爲有效嚇阻。
除加強向民衆及醫療院所宣導,並加強查察外,對觸犯該行爲之二人 (借卡人與被借卡人),均予函送法辦,並依函送法辦結果,就應受行政處罰者,按共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對二人同時依所領取之保險給付,按次處罰(第一次處領取保險給付之二倍罰鍰,第二次處領取保險給付之五倍罰鍰,第三次處領取保險給付之十倍罰鍰,第四次以上處領取保險給付之二十倍罰鍰),最高可罰新臺幣一百萬元,因此在此呼籲社會大衆,要看好自己健保卡,不可將健保卡交給他人使用,切勿心存僥倖而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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