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治專委會建議儘快盤活呆死礦,激活萬億元投資潛力
多位礦業法治專家今天(20日)建議,儘快出臺盤活呆死礦化解地方債和企業債的新一輪礦產資源整合政策,有效化解地方債和企業債。
在今天召開的自然資源部老科技工作者協會礦業法治專家委員會(下稱“礦業法治專委會”)成立大會暨盤活呆死礦化解地方債和企業債專家研討會上,多位專家表示,我國登記在冊的呆礦衆多,未登記的呆礦數量更多且基數不明。
專家們調研發現,目前登記在冊的礦業權中,有些縣市無法正常勘查、開採的呆礦達50%以上,個別縣市呆礦高達80%以上。此外,還有大量過期但沒有註銷的礦業權。這些沒有註銷的礦業權或者是因爲環保安全等問題被關、停、退出,或者是到期因爲種種原因不給延續,或者因爲資源整合處於無證狀態。
“大量呆礦的存在,阻礙了我國礦業的正常發展。”礦業法治專委會主任委員曹旭升介紹,目前我國至少有4萬個採礦權處於呆死狀態。每個採礦權取得成本和礦建成本平均按1億元計算,估計有價值4萬億元的採礦業固定資產投資處於呆死狀態。而如果能盤活這些呆礦,將激活至少萬億元投資,增加大量採礦產能,助力找礦突破和增儲上產,減少礦業走出去風險,還能化解糾紛,提供就業機會,增加稅收。
對此,礦業法治專委會建議,儘快出臺盤活呆死礦化解地方債和企業債的新一輪礦產資源整合政策;重啓並支持北京國際礦業權交易所鏈接涉礦央國企和上市公司,調動社會資本盤活呆死礦和資源整合,促成礦業權交易和股權交易;北京建設礦業服務一體化創新產業園區。
礦業法治專委會成立恰逢《礦產資源法》與《能源法》即將實施的關鍵時期。“隨着法律的實施,新情況、新問題和新矛盾將不斷涌現,需要深入調查研究並提出解決方案。”曹旭升說,作爲自然資源部的智庫型協會,礦業法治專委會將凝聚有經驗、有能力、有擔當的礦業法治人才,共同參與礦產能源法律制度的重構以及系列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的相關工作。
礦業法治專委會吸納了來自自然資源管理、公共管理、安全生產、法律等多領域的專家學者,專家成員包括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原副校長姜耀東,自然資源部礦法修改諮詢專家、中國政法大學國土資源部中心主任李顯冬,天津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孫佑海,應急管理大學(籌)副校長、應急部安全大檢查專家組組長徐立,礦業立法專家、原國土資源部法律中心副主任魏鐵軍,礦政管理專家、中國地質經濟學會副理事長朱振芳等。
中國老科協自然資源分會會長關鳳峻表示,礦業法治專委會將充分發揮前臺執業律師與後臺老科技工作者的各自優勢,構建獨具特色的專家諮詢研究平臺與智庫,爲我國礦業法治建設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