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妹私接熟客做全套 馬伕載她到飯店也被逮 因「這理由」無罪

辣妹私接熟客做全套,馬伕載她到飯店也被逮,因「這理由」無罪。(示意圖/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在應召站上班的辣妹去年10月間,與男客私下約到飯店進行「全套服務」,找了經常配合的馬伕賴姓男子接送,但交易完成後卻被埋伏員警查獲,檢方依媒介性交罪起訴賴男,但法官認爲此次交易是辣妹私接,並沒有透過應召站,且無證據證明王男有何「媒介」行爲,因此判他無罪。

據判決書指出,賴男從事馬伕工作,每次載送在應召站工作的A女可分得酬勞200元。去年10月6日下午3時許,賴男駕車載送A女前往飯店,與男客從事全套性交易,並收取2000元費用,遭埋伏守候的員警臨檢盤查,而賴男也因涉犯刑法第231條第1項之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爲性交行爲,而媒介以營利之罪嫌遭起訴。

法庭審理時,賴男坦承有載送A女前往飯店,但辯稱警方查獲當日,A女沒有至應召站上班,她是私底下搭自己的車去自行接客,跟應召站完全沒有關係。

而A女及男客也於警詢證述,此次交易沒有透過任何人媒介,也沒有透過應召站,因此遑論王男與該應召站人員就「媒介」行爲有犯意聯絡及行爲分擔。

法官認爲並無證據證明王男有何媒介性交之居間介紹行爲,且從檢察官所舉證據,亦不能證明王男有何圖利媒介性交犯行,因此判王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