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上節目稱「散佈不利韓國瑜訊息者收5千」 中天確定要罰60萬元

中天新聞4年前直播節目「大政治大爆卦無色覺醒」,外景現場來賓「強強滾」張銘志表示散佈不利當時總統候選人韓國瑜訊息的人士,都有領5000元,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60萬元,一審判中天敗訴,案件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駁回上訴,中天確定要罰60萬元。

中天新聞臺2019年11月29日播出「大政治大爆卦無色覺醒」節目,現場來賓強強滾指出,「你在外面有聽到有人批評韓國瑜嗎?說落跑市長,有嘸?」、「那些人都是領5,000的啦」、「那都是幫民進黨在罵韓國瑜」、「他們都在說韓國瑜壞話,替民進黨說話」等語。

NCC認爲內容違反事實查證原則,依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裁處60萬元罰鍰,中天不服提行政訴訟,認爲節目是談話性節目,且是LIVE直播節目,並非新聞節目,節目內容是依來賓「強強滾」個人主觀價值判斷而評論,並非以損害他人名譽爲目的,再者來賓言論並非中天所爲,認爲NCC裁罰違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認爲中天的節目,形式上雖爲談話性節目,但內容是以當下發生的新聞事件,韓國瑜就民調的呼籲及相關「查水錶」事件爲基礎,同步進行棚內現場來賓評論,及外景現場來賓與現場民衆陳述、互動爲主軸,屬於新聞節目之一。

再者,來賓「強強滾」張銘志在節目上公然指稱散佈不利總統候選人韓國瑜訊息的人士,都有領取鄰里長發放的5000元,屬事實陳述,而節目具有直播、報導、採訪的特性,中天應善盡社會責任,謹慎客觀查證來賓具有影響總統選舉的煽動性、爆料性訊息。

一審指出,NCC裁罰60萬元的處分,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均無違誤,判中天敗訴;中天不服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認爲判決沒有違背法令之處,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中天新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