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政府上任剛滿月!陸祭出反臺獨新規 張五嶽:不去中港澳影響小
▲陸發佈《意見》針對臺獨份子可達威嚇,但效果還是有受限。(圖/路透社)
記者任以芳/北京報導
大陸國臺辦今(21)日15時與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即日起實行。該《意見》也出臺懲戒規範包括死刑和終身追責,實際威嚇力?涉臺學者張五嶽接受《東森新媒體ETtoday》訪問指出,該《意見》對大陸內有交代,國際社會有宣示,加大依法的反臺獨,不過對於真正主張臺獨的人,只要不去中港澳或與大陸有雙邊引渡條款國家,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今21日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大陸媒體報導指出,該《意見》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時代黨解決臺灣問題的總體方略,根據《反分裂國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對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總體要求、定罪量刑標準和程序規範等作出具體規定,爲依法嚴懲「法理臺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行徑提供明確指引。
賴政府新上任剛滿一個月,大陸發佈《意見》針對臺獨,淡江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張五嶽受訪時表示一點都不意外,上個月大陸國臺辦已經有預告「拭目以待」,包括520之前也講過法律懲戒的問題,大陸方面文攻武嚇、經貿脅迫、法律懲戒都是既定預期的政策
由於大陸已經有《反分裂國家法》,這次出臺通過《意見》的法律懲戒並非單獨立法,而是補足《反分裂國家法》的空白。張五嶽也分析,單獨立法必須透過人大常委會或人大立法,之前《反分裂國家法》最主要是用大陸的刑法跟中華人民共和刑法刑事訴訟法來處理,這次《意見》針對臺獨,主要對內能清楚交代、對外有明確宣示、希望達到強而有力威懾之力。
▲淡江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張五嶽 。(圖/記者任以芳攝)
今日發佈《意見》有兩大重點懲戒,「缺席審判」以及判處死刑或終身追責。張五嶽指出「『缺席審判』不管當事人有沒有到場,大陸司法都能入法審判,有必要性和正當性,但是除非臺獨分子去大陸被逮到,否則誰會去?」
張五嶽進一步說,嚴格來說,首先該《意見》不是法律只能說是行政命令,因爲如果要訂定法律,必須要人大常委會跟人大來立法;第二《意見》依然具有強制執行力,主要有3個部門執行,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以及公安部。
至於該《意見》能達到什麼樣效果?張五嶽說,「短期來講,對真正主張臺獨者,只要不去中港澳,不去與大陸有雙邊引渡條款的國家,當然不會有太大的影響。比如之前電信詐騙的國家肯亞,與大陸就有引渡條款。
張五嶽進補充說,如果是美國、日本等已開發國家,與大陸沒有引渡條款,沒有影響。就算有引渡條款,也要看這個國家願不願意配合大陸去執行引渡條約。
張五嶽也強調,大陸發佈《意見》針對臺獨,主要對內宣佈依法反對臺獨,對外向國際社會宣誓,只要與外部勢力搞臺獨就加以審訊,對臺當然是希望加大依法威懾規則,來達到目的。
南京大學臺灣研究所所長劉相平接受《東森新媒體ETtoday》訪問指出,該《意見》發佈已經已經醞釀已久,經過反覆細細推敲最後訂出細節。
劉相平指出,過去對臺獨分裂勢力和臺獨分子的法律措施沒有完善,即使有《反分裂國家法》還是沒有具體的懲戒規定,發佈《意見》之後,針對臺獨分裂行爲有明確規定,填補一些過去的空白。之後對內對外都有交代,對於臺獨份子可以依法辦事,也是警告臺獨頑固份子「三思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