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拖藏手機香菸給槍擊要犯 監獄管理員判刑變囚犯
原屏東監獄管理員馮曉暉,3年前夾帶煙、茶葉給槍擊要犯林豐德,三審判刑3年6月定讞。(中時資料照)
在屏東監獄服刑的十大槍擊要犯林豐德,3年前透過管理員馮曉暉,夾帶香菸和茶葉進監獄給林,案經屏監查房,從舍房一雙「藍白拖」察覺有異,循線查獲本案。馮曉暉被依圖利罪判刑3年6月,褫奪公權3年,案經上訴三審,今(14)日爲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本案起因屏監2015年10月查房時,察覺林豐德放在舍房置物箱內的藍白拖有點不太一樣,進一步檢查,發現鞋底已被切開掏空,拖鞋內竟裝有3支名片大小的新加坡制黑色手機,林否認手機是他有,同房許姓受刑人則跳出來說是他的手機,同房共7人事後都移監接受調查,管理員馮曉暉夾帶物品入監供林使用才東窗事發。
馮曉暉2014年6月間擔任矯正署屏東監獄管理員,2015年1月到10月負責屏監忠舍舍房夜勤巡邏和受刑人管理、戒護等工作,槍擊要犯林豐德是因涉肇事致死逃逸案入屏監忠舍舍房服刑。林的女友吳伊莉,透過退休柯姓監所管理員結識馮曉暉後,2015年10月間,由馮利用巡房機會,兩次夾帶香菸及茶葉給林豐德,投遞畫面全被舍房走道監視器拍個正着。
案經檢方起訴,一、二審都認定沒有行受賄事證,且也查無吳伊莉教唆圖利事證,吳都獲判無罪,馮曉暉則依圖利罪被判刑3年6月,褫奪公權3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4)日駁回上訴,全案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