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查個資/系統層層防弊 奈何「天兵」多

警察除了勾結業者或犯罪集團濫查個資,也有不少因爲好奇而查詢藝人、網紅、啦啦隊員等名人或同事朋友資料;警政署強力實施專案稽覈調查員警濫查個資事件,但北部某地檢署一名主任檢察官表示,要查明員警如何運用個資有其難度,目前查獲非因公查詢案件恐怕僅是冰山一角。

主任檢察官稱,警察辦案不可能第一時間精準鎖定所有犯嫌,「查錯」比例很高,加強稽覈要求警察逐筆說明查詢原因恐會干擾辦案,限縮查詢則會削弱偵查力道,常見泄密多是從詐騙犯嫌手機發現翻拍的公務系統個資影像,建議加強手機數位鑑識,追查有無資料外泄。

依警察機關資通安全實施規定,非因公查詢記過一次以下,因而泄密未經起訴或經不起訴記過二次以下;今年八月進一步規定查獲得暫停使用資訊設備及網路資源,而專案稽覈期間查獲一律記過一次,因而泄密記過二次,並追究主管考覈監督責任。

警政署統計,去年六月至今年七月非因公查詢一四三件,查詢民衆六十七件、同仁十九件、自身五十七件,其中查詢自身資料主要是爲了測試系統能否正常運作,但警政署早在去年就新增「F123456789」的身分證字號作爲測試帳號使用,警界「天兵」多到令人匪夷所思。

警政資訊系統設「層層關卡」防弊,例如以往進入一六五反詐騙系統平臺可直接查詢警示帳戶、被害人報案筆錄,近期須先輸入案件編號或查詢案由,但員警抱怨查詢流程繁複,被抽檢還要提出資料說明原因,辦案綁手綁腳。

一名刑事小隊長說,曾赴幫派分子住處外蒐證發現停放多輛汽車,拍照後返回駐地查車號,清查是否爲共犯使用,兩個月後被稽覈,他根本記不清查詢原因,還好保留照片。刑事局一名警官嘆,他養成習慣逐筆記錄自保,只能說害羣之馬連累認真辦案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