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長榮空姐罷工「預告期」吵翻天 國外規定報你知!
▲長榮空服員發動罷工,現場罷工的空服員舉手喊口號,互相加油打氣。(圖/記者湯興漢攝)
國內航空華航、長榮今(2019)年短短4個月內接連發生兩起罷工事件,也再度引發各界爭議,到底罷工應不應該有預告期?檢視國外情況,各國規定其實也是寬鬆不一,美國、義大利、日本規定最嚴,有10天預告時間;至於德國與香港則沒有所謂的罷工預告期。
勞動部其實在2017年12月底就曾召開「民用航空運輸事業罷工預告制度之可行性座談會」,邀集航空公司、工會及學者共同研商。根據會議紀錄顯示,美國、義大利、日本等國規定10天的預告時間,加拿大、法國則分別是72小時、48小時的預告期,至於德國與香港則沒有所謂的罷工預告期。
換句話說,各國對於罷工預告期規定,不盡相同,而臺灣先前之所以未在《勞資爭議處理法》訂定預告期,主要是勞工想要行使合法罷工權利,必須經過調解、調解不成還須過半數投票同意等程序,像是這次從投票到正式罷工約經過2個月的時間,有一定的流程得走。
不過,並不是所有行業都可以罷工的。像是教師、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等是屬於不得罷工的族羣;另外影響大衆生命安全、國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的事業,包括自來水事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醫院等,若要罷工需經勞資雙方應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工會才能啓動罷工。
▲長榮空服員罷工持續延燒,勞資雙方尚未敲定再度協商,不過卻陷入「罷工三寶」(護照、臺胞證、員工證)之爭。(圖/記者湯興漢攝)
短短4個月華航機師到長榮空服員連2罷
今年初,華航機師發動罷工,這次換成長榮空服員罷工,短短四個月,已經連續發生兩次航空業罷工。工商界質疑由職業工會發起罷工,有代表性不足之嫌,認爲資方協商對象理應是企業工會,才具代表性,並非是職業工業帶頭,並建議政府應限制職業工會的罷工權,引起各界議論紛紛。
勞動部官員解釋,職業工會可以發起罷工,且空服員工會爲了解決外界疑慮,特別設下罷工雙門檻,最後在6月7日當天開票結果是全體會員過半同意的2967票、長榮分會8成同意的2621票,因此符合法規的規範。
▲這起罷工創下臺灣空運史上最大癱瘓紀錄,使得「罷工預告期」再度浮上臺面。(圖/記者林敬旻攝)
罷工預告期該不該實施 各界看法分歧
無論是華航機師罷工或是長榮空服員罷工,皆造成許多旅客權益受損,再度引發外界討論,臺灣是不是要訂定「罷工預告期」,反對派認爲,臺灣勞工行使罷工權利已困難重重,因此不該入法;支持者則認爲工會無預警罷工,讓消費者、旅行社措手不及,應該要訂預告期。
如今有立委提案,擬將罷工預告期入法,勞動部官員表示尊重,但仍希望不要阻礙罷工權行使,仍得審慎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