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討論 立院調查權如何行使
國會法案三讀過關,國民黨立委對於如何行使調查權,是否設調查官、應否全程公開,有不同意見。本報資料照片
國會改革法案三讀通過,立法院有望於下月初首次行使調查權。有國民黨立委認爲應全程公開透明,也有人認爲該比照「檢察官辦案模式」;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則明確指出,可設立「立法院調查官」,並稱連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也對此提議表示認同。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秘書長洪孟楷擔憂,設立「立法院調查官」涉及二次修法,會有極大難度;他認爲,立法院現行體制便有文官,可以協助立委行使調查權。
綠委批修法「拼裝車」
民進黨立委、司法委員會召委鍾佳濱指出,攸關國會改革的修正案雖然三讀通過,但現在行政院提出覆議,不宜操之過急。他批評相關修法是「拼裝車」,許多條文內容不但缺乏完備性,前後也不大連貫,不但在調查權的行使上會出現不一致,在制度上也無法銜接。
民衆黨立委林國成則表示,不管是過去還是未來,調查權的行使,都不是個人可以做決定,調查委員會必須經過立法院會同意,纔可以立案調查。有關翁曉玲主張,立法院設立調查官協助立委調查詢問,林國成說,「要修法可以修」,尊重個別立委表達意見,民衆黨團不予置評。
國會改革法案通過後,立委未來可在立院設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專案小組」,於調查案件時,要求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檔案;若政府機關、公務人員拒絕,得經立院院會決議,送監察院糾正、糾舉或彈劾。
法案在鏖戰多日的爭議中通過三讀,行政院還提出覆議,目前朝野對立嚴重,根本不可能討論到執行方案。據瞭解,藍營對於耗費九牛二虎之力才通過的法案,自然不願讓民進黨政府成功拖延,因此已經有藍營立委開始討論接下來該如何執行「調查權」,多名藍營立委將更將目標鎖定「超思雞蛋案」。
涉機密、隱私 不宜公開
曾任檢察官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持另一種觀點。他說,調查內容可能涉及個人隱私及公家機密,爲了保護行政官員與人民,立法院調查案件時可比照檢察官辦案模式,也就是全程公開錄音、錄影留證,留存立法院,立委僅可調閱觀看,內容不可公開。
翁曉玲則認爲,立法院可設調查官,由中立、具有專業法律背景的調查官來輔助立委執行調查權,譬如調閱文件、辦聽證會、發函通知相關人員赴會、製作會議記錄,完備所有程序,纔可信服社會各界;當所有資料完備,最後立委開始「調查詢問」時,便可掌握所有脈絡,詳加調查社會關注的各種大案。
由於設立調查官可能涉及修法,國民黨內也有不同意見。洪孟楷指出,目前立委成立調查小組時,立法院便會指派專業文官來協助辦理相關業務,已有類似制度;短期內二次修法,未必能獲得民衆支持。
洪孟楷表示,現階段最重要的,還是鎖定重大民生議題,將人民想要了解的真相攤在陽光下,讓國人看見國會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