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紓貸遭逾放169億 佔比8%

勞保局在2003起在每年過年前開辦「勞保紓困貸款」予勞工申貸,開辦至去年爲止共核貸204萬餘件、2101億餘元。(報系資料照片)

爲協助勞工,勞保局在2003起在每年過年前開辦「勞保紓困貸款」予勞工申貸,開辦至去年爲止共核貸204萬餘件、2101億餘元,統計仍有270億元待收回,其中竟然169億(約16萬9000人)餘元逾放、逾放比達8.08%。基於勞保基金財務健全,審計部要求勞保局應研謀妥適機制改善。

依勞保局公告,勞保被保險人同時符合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勞保年資滿15年、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及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可以申貸最高10萬元的勞保紓困貸款。如果勞工積欠貸款,則領取老年給付、死亡給付或失能給付時等會被扣減。

未料據勞保局統計,扣除呆帳3億2430萬元後,逾期還款仍達169億餘元,其中超過10年達68億餘元、佔比約40%。勞保局保費組組長吳品霏表示,勞保紓困貸款爲解決弱勢勞工經濟困難,提供勞工申貸,爲保障基金債權,若勞工未還款則會加收利息,在其領取如老年給付、死亡給付等扣除後再發放。

吳品霏說,除了將在貸款申請書上強調應如期歸還,否則將在領取老年給付時會扣除給付外,也研議對保時開辦的土地銀行應向申貸戶說明,並設計相關圖卡宣導。

此外,針對勞保財務多年收不抵支,政府累計撥補金額高達2670億元,但相較基金財務缺口,仍屬有限。審計部表示,現行撥補政策缺乏制度性規範與機制,恐無法有效改善日趨惡化的基金財務結構,函請勞動部積極溝通凝聚社會共識,爭取各界支持重啓年金改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