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被摸沒反應」!孕妻警鈴秒響 開大絕與小三對戰…意外釣出:X我很爽
▲人妻發現老公摸都沒反應,懷疑老公外遇,沒想到竟真的在老公手機內發現曖昧對話。(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高雄一名挺着大肚的人妻小乃(化名)因在家對林姓丈夫暗示都沒獲得迴應,因此懷疑對方偷吃,但卻始終沒有證據。直到某日,小乃使用林男手機跟小三對話,卻意外釣出張姓小三說「爲了你拿小孩」等語,氣得她立刻提出告訴。法官審理後,依通姦罪各判處林男及張女3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林男因應酬而認識在酒店工作的張女,2人因此發生婚外情,林男還不顧挺着大肚在家的孕妻,多次帶着張女到摩鐵開房間。直到小乃在家不斷暗示林男,但林男都沒反應,小乃頓時第六感涌現,懷疑林男揹着她偷吃。
起初,小乃僅是懷疑,但卻苦無證據,直到她發現林男跟張女的曖昧對話,內容還提及,「我爲了你拿小孩」,她索性用林男手機直接打地話給張女想要對質,對方卻沒接,但過不久,張女便陸續傳送訊息,而這時小乃也乾脆直接冒用林男身分傳訊,「偷打,想聽你聲音」,沒想到卻意外釣出張女迴應,「你X我,你也很爽啊!」等語。
此時,小乃便順勢迴應,「X!再來生一個啊!」,而張女似乎越聊越興奮,竟也回覆,「X!不早說,就不拿了,X!還要生,我不要,等等又被你拋棄」等語,而這也成了林男外遇的鐵證。
掌握證據的小乃事後拿著錄音筆找林男質問,林男卻始終否認外遇,但小乃不肯罷休,不斷逼問,林男最後拗不過小乃,才終於承認與張女發生過關係5、6次。
案經小乃提告,林男卻反過來指控,小乃冒用他身分違法取得證據,甚至還偷偷錄下2人對話,侵害了他的隱私權,應不具證據力。
然而,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爲,小乃是爲了維護婚姻純潔所做的必要努,立並非屬於刑法第315條之1的「無故」妨害他人秘密行爲,認定證據有效,因此將林男跟張女依通姦罪各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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