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抗議金融業超時加班成常態 主張追究累犯業者的高層責任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今召開記者會,公佈金融機構違反勞基法案件。(圖/記者餘弦妙攝)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今(27)日召開記者會,根據各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裁罰資料發現,在2017年4月20日至2019年8月19日間,全臺金融業(包含銀行保險證券)違反勞動基準法遭裁罰件數共204件,裁罰筆數共計229筆。其中南山人壽以裁罰筆數高達85筆最多,且在連續2次調查中均是違反勞基法之冠。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主張勞動部金管會應該要更重視金融機構員工權益消費者保護的問題,對於屢次受罰仍未改善的累犯業者,應加強檢查、加重罰責,更應該追究總行高層經理人直屬主管管理疏失責任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指出,金融業最常見違法態樣依序爲,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加班、未依法給付加班費、違法超時工作、未覈實記載出勤紀錄、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性勞工夜間工作等。

全金秘書長韓仕賢表示,這些違法行爲都是金融業裡的「常態」,一般基層行員早上表定9點到班,但實際上都是要提前到8點30分到公司整理櫃位,等到銀行15點30分關門後,行員纔開始真的要忙碌,因爲要開始「算帳」,加班到19點至20點是正常的。

韓仕賢說,全臺共有36家銀行,目前有組織工會的共24家,三分之二的銀行都有工會,但資方真正有落實勞工權益的卻不多,且從數據中顯示,有多家銀行均構成不當勞動行爲,其中南山人壽佔居第一,經勞動部裁決構成不當勞動行爲案件中有10件(自2011年起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