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人 主城區購買存量車位(庫)有補貼!

來源:樂山住建

內容版權歸原創所有,向原創致敬,侵權請聯繫刪除

近日,樂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聯合發佈《關於實施階段性存量車位(庫)消費補貼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推動樂山主城區存量車位(庫)有效利用與消化,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爲市民創造更加安全、暢通的出行環境。

補貼範圍和標準

在市中區、樂山高新區範圍內,購買房地產開發企業已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並且具備交易條件的未售車(庫),每個車位(庫)補貼 5000元。子母車位(庫)按一個車位(庫)進行補貼,《商品房買賣合同》有變更、註銷記錄的不納入本次補貼範圍。

參與補貼條件

市中區、樂山高新區房地產開發企業自願參與本次存量車位(庫)消費補貼活動,參與活動的項目車位(庫)銷售價格不得高於本項目歷史車位(庫)網籤備案銷售均價。

具體補貼流程

●符合補貼條件的購買人,在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付款時,實際付款金額直接扣減補貼金額,房地產開發企業做好補貼登記造冊。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活動結束後,需持以下材料提交審覈:存量車位(庫)補貼登記臺賬、銷售車位(庫)不動產權證書複印件、歷史網籤備案價格說明材料及其他相關憑證。市中區開發企業提交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集中審覈,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彙總後向市財政局申請結算兌付;樂山高新區開發企業提交樂山高新區新城建設局集中審覈,由樂山高新區新城建設局彙總後向市財政局申請結算兌付。

此外,《通知》還鼓勵各房地產開發企業藉助存量車位(庫)消費補貼政策契機,開展優惠促銷活動,推出一批特價車位(庫)供選購,進一步盤活存量資源。對於在補貼申領中存在弄虛作假、違法違規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個人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