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除疤 術後2周內不可泡溫泉
許多人常會選擇雷射的方式來去除疤痕,但若剛接受完雷射手術的患者,應注意避免接受較高的水溫沖洗,甚至應避免泡在具酸鹼度的溫泉裡;否則,長時間浸泡,恐刺激傷口,誘發感染風險。
臨牀上,曾有名女性因騎車不小心跌倒,造成右小腿留下疤痕,一度影響自信心,才決定透過治療,改善疤痕;嘉義長庚醫院整形外科主任張長正指出,許多患者都會因身上有明顯疤痕,影響身心,尤其疤痕造成的搔癢、疼痛等現象,更會使患者感到不適,纔會使越來越多民衆願意透過整形外科門診,尋求改善疤痕的途徑。
主任張長正進一步說明,若想接受雷射治療,最好在受傷後3至6個月後,疤痕較穩定時,纔是治療較佳的時間,且應採以分次治療的方式,時間拉長半年至一年,平時也應做好保溼防曬等工作,才能明顯讓疤痕出現淡化的效果。
雷射除疤後,一個星期內都必須好好照護傷口,且必須等待兩個星期以上,傷口完全復原後,才能泡溫泉、游泳等活動,避免造成傷口感染;張長正呼籲,若術後發現出現色素沉澱等現象,不須太過於擔心,可透過退色素藥膏、防曬保護等工作,通常3至6個月後,色素就能有效退去。
資料來源: www.healthnew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