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過「都更條例」 專家:仍漏洞百出
▲爲保障人民居住安全,立法院初審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希望加速更新老舊房屋。(圖/記者屠惠剛攝)
爲保障人民居住安全,立法院初審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希望加速更新老舊房屋,然而新的都更條例修正草案是否真能成爲治癒都更問題一帖靈藥?對此,專家認爲都市更新推動仍有諸多問題難解。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副教授莊孟翰表示,就都更條例修正草案的內容,還是可以看出整體修法依舊不夠具體落實,主要緣於主導官員既沒有實務經驗,又不肯虛心採納建言,以至於都更修法淪爲一言堂,也讓都更條例即便再次修法仍漏洞百出,
他表示,條例初審通過,內政部僅表示將會減少釘子戶問題,而未觸及「杜絕」的敏感字眼,可見這次修法依舊沒有大破大立,而無法如同新加坡說一不二的作法,當然無法杜絕釘子戶的問題,例如文林苑及永春案都是在執行過程提出行政救濟,以至於整個都更案停擺。因此,司法及行政應該要同步,攜手尋求杜絕的因應對策,而不是任由釘子戶予取予求,並且同樣戲碼不斷上演。
而以往對於估價師的選任,都是從具備證照的合格估價師當中選聘,這次修法改成以公開、隨機方式抽籤遴選,而非由實施者自行選任。有關這一點,追本溯源,問題在於都更流程動輒七至八年,隨時都可能發生實施者易主情事,然估價報告書有效期間僅六個月,其間最大差別在於估價費用由誰支付。
過去因都更由建商出錢推動,也因此由建商選聘估價師,都更戶當然會擔心當中是否會出現利益勾結等不法情事,但就另一角度加以探討,在業必歸會情況下,既有估價師公會,又有實價登錄資訊可資參考,所謂不公正問題應可降至最低。如再就實務現況加以審視,估價差異大都是因景氣轉變所引起,因此,對於估價師選任方式的調整,只是降低都更戶的疑慮而已,實際上並沒有太大改變。
此外,主管機關認爲進入都更程序後,若碰到相關問題,需要政府機關介入,政府也能積極介入協調。過去有些都更案因爲釘子戶而無法進行,未來有需要就由政府機關積極介入協調,釘子戶將會減少。
莊孟翰表示,當初文林苑不也是有政府機關介入協調,卻始終沒有獲致圓滿結論,及至對簿公堂,法官還是會希望彼此進一步協調,並未達成共識而繼續纏訟。
另一方面,過去曾有都更處官員因執行公務而遭提起訴訟,即使該員已退休還得上法院,其因在於都更戶對於法令認知不同,動輒以「引用法令錯誤」提告,導致公務員依法辦事只會越來越保守,因此,雖然主管機關認爲未來有需要就由政府機關積極介入協調,釘子戶將會減少,實際成效如何,仍有待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