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7人加控印製煽動刊物罪 明年2月再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再被加控一項印製煽動刊物罪。(文匯網)

據香港大公文匯全媒體報導,因多起案件被判刑、現於赤柱監獄服刑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之前已因涉及4起非法集結案共判處有期徒刑20個月。官司纏身的他另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涉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今日(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案件再延後至明年2月24日提訊,7人均被收押,不準保釋。控方另外獲准申請,加控7名被告多一項「印製煽動刊物罪」。

新增控罪爲串謀刊印、發佈、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7名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及其他人,串謀刊印、發佈、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對香港特區政府及香港司法的憎恨或藐視、或激起對上述兩者離叛,及激起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及引發香港居民間的不滿及離叛,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控方另外獲准申請修改其中一罪。修訂控罪則指,7名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

黎智英目前就本案被控4罪,包括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爲、以及新加控的串謀刊印、發佈、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另外6名被告,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59歲)、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女,51歲)、總編輯羅偉光(47歲)、執行總編輯林文宗(51歲)、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峰,57歲)和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55歲),現則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佈、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