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轟新店民宅鐵捲門18槍 北檢起訴槍手等3人
新店區中興路一處民宅於6月間上午,遭槍手高偉哲持槍連開18槍,臺北地檢署今偵結,依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起訴高偉哲、男子甘能捷及洪嘉佑,三人均在押中。
檢方指出,今年6月26日上午10點7分,高偉哲持槍赴新北市新店區一帶的某建物鐵卷門外連開18槍,恐嚇承租該處的租客及行經公衆,他再於同日上午10點14分,攜帶槍枝及彈匣至新店分局碧潭派出所投案。警方扣得高的槍枝1支、彈匣1個,並在案發現場扣得18枚遺留彈殼及未擊發的子彈1顆。
檢方調查,本案是由甘能捷於6月23日時,指示洪嘉佑將藏放在自用小客車內的非制式手槍1支、彈匣2個及子彈20顆交予高偉哲,作爲赴新店區行恐嚇公衆犯行之用。洪聽令後,同日晚間駕車至南港區某停車場停車,再將汽車遙控器交給高。
同月25日,高偉哲前往該停車場,從車上取得槍枝、彈匣及子彈後,輾轉於隔日騎車至新店案發現場連開18槍後投案。據瞭解,3人均未交代開槍原因。
檢方認定,高偉哲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持槍於公共場所開槍射擊罪、洪嘉佑及甘能捷涉嫌同法之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之用而轉讓非制式手槍罪,今依法提起公訴。扣案手槍及未擊發子彈屬於違禁物,依規定宣告沒收。
男子高偉哲(中)赴新北市某民宅鐵卷門連開18槍。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