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5年揪出711名貪官 63人是簡任高官

廉政署

國際透明組織今年公佈「2021年全球清廉印象指數」,臺灣排名第25名,創下史上最佳成績,依據法務部廉政署資料,廉政署近5年已將711位公務員依貪瀆罪送辦,其中包括63位簡任10職等以上的高官,至於陽光法案方面,公務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案件,分別總計裁罰1億多元、2.4億多元。

廉政署日前彙整2017年至2021年間,近5年廉政工作成果,共受理貪瀆及相關犯罪情資4603 件,情資來源主要是各級政府單位的政風機構 提供2992件最多。

廉政署將4603件情資,籤分「廉立案」4379案,其中貪瀆情資較明確改分「廉查案」1759案,有588案依貪瀆罪移送地檢署偵辦。588案中以行政事務類78案、營建類78案、民政戶役地政類75案,高居前3位。另警政、國營事業分別有27案、18案。

至於近5年移送地檢署共1793人,其中公務員711人,包括63位簡任高官、另民意代表則有30人。

另各級政風機構辦理防貪預警工作中,近5年採取預警作爲1526件,辦理專案稽覈503件;再防貪工作中,研編檢討專報411件,研提興革建議2015項。

此外在陽光法案部分,近5年公務員財產申報案裁罰566件,裁罰總金額爲幣1億271萬元,以故意申報不實534件最多,共裁罰8288萬元;公員利益衝突案件裁罰36件,裁罰金額總計2億42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