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金融業務 將大幅鬆綁

金管會呈報的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辦法修正案,最快政院本週覈定,其中金融業高度關注,金融業對大陸地區曝險部位,央行建議從嚴訂定,將國銀到大陸投資、授信等總額上限訂爲淨值50%,金管會則主張60%,寬或嚴將由政院最後裁決。

行政院積極研議金管會呈報的「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辦法」,一旦覈定,未來臺資銀行登陸將一律改採國內母行模式,不必繞道香港等第三地。

這次修法,兩岸金融業務往來將大幅鬆綁,讓國銀登陸更具競爭力,包括在總額控管不變下,金控或銀行參股陸銀將不限1家、取消設兩分行才能設子行、取消登陸經營業務的三選二(分行、子行、參股選二)、中國分行放款餘額上限從2倍提高到3倍,並計入母行營運資金等。

不過,這次也增訂金融業對大陸地區總曝險額度比例限制;原本金管會同意上限比例爲銀行淨值的60%,但央行傾向從嚴管理,建議訂爲50%,包括整體對大陸的投資及授信都包括在內,金管會則說明傾向6成的理由,盼由政院裁決。

不過,現行已對國銀到大陸市場,限制大陸分行放款餘額,不能超過當地吸收存款及拆借資金2倍,銀行參股陸銀不得逾淨值15%等,若加上曝險額度,業者認爲有重複規範之虞高層說,如何定義曝險額度的計算內容,纔是重點

政院日前同意鬆綁國內銀行境外金融業務分行(OBU)及海外分行,可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並可對陸企做放款。未來臺灣企業可透過海外分行開立人民幣帳戶外國企業和個人也可。

國銀必須與香港銀行、外銀或陸銀簽訂人民幣拋補協議,對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央行建議在兩岸尚未簽署貨幣清算機制前,各銀行OBU可委託香港分行辦理,以減輕廠商匯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