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健全符合國資央企特點的考覈和盡職合規免責機制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2月2日,國資委官網顯示,國務院國資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出臺政策措施,推動中央企業創業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支持中央企業發起設立創業投資基金,重點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

其中提到,針對國資創業投資“不敢投”“不願投”等問題,健全符合國資央企特點的考覈和盡職合規免責機制。建立以功能作用爲重點的創業投資基金全生命週期考覈機制,既要“算總賬”,對整體投資組合開展長週期考覈評價;還要“算大賬”,考覈評價以功能作用發揮爲核心,兼顧效益回報等要素,不以單純追求財務回報爲目標。中央企業創業投資基金合理容忍正常投資風險,根據投資策略合理確定風險容忍度,設置容錯率,重點投向種子期、初創期項目的基金,可設置較高容錯率。在各類監督檢查中,更加關注基金投資組合整體而非單個項目、關注功能作用和戰略價值而非短期財務盈虧、關注未來長期發展趨勢而非當前階段性問題。按照“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建立盡職合規免予問責機制。符合基金功能定位和投資策略的項目出現投資失敗、未達預期或者探索性失誤,相關人員依法合規、履行忠實義務和勤勉盡責義務、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可按照規定不予、免予問責。

編輯 王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