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聯合出臺政策聲援:推動央企創投基金高質量發展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閆啓 北京報道
12月2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發佈消息,近日,國務院國資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出臺政策措施,推動中央企業創業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支持中央企業發起設立創業投資基金,重點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
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爲國有資本投資公司”以來,國務院國資委一直在積極推動中央企業開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試點探索。2014年7月,中糧集團、國投公司開展投資公司試點工作;2016年,投資公司試點繼續增點擴面,新增了神華集團、中國五礦、寶武集團等6家企業作爲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單位。國務院國資委此前披露數據,截至今年6月,中央企業共管理了126只創投基金,認繳規模達到529億元,已投資金額累計313億元,主要集中投向了先進製造、能源、電子信息等關鍵領域。
今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要求: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發揮自身優勢,利用創業投資基金加大對行業科技領軍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鏈上下游中小企業的投資力度。健全符合創業投資行業特點和發展規律的國資創業投資管理體制和盡職合規責任豁免機制,探索對國資創業投資機構按照整個基金生命週期進行考覈。
在後來的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務院國資委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局局長王海琳表示,“下一步國資委將在放寬規模限制、提高出資比例、明確盡職免責容錯條件等方面,給予中央企業創投基金更大支持。”
此次兩部委出臺的政策針對推動央企創投基金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則更加細化,是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關要求,引導中央企業用好創業投資基金這一市場化工具,打造適應創新發展要求的產業投融資體系,推動中央企業在科技強國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
具體來看,中央企業創業投資基金在投資階段上,鼓勵投早、投小,以具備硬科技實力的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的科技創新企業爲主要投資標的;基金存續期限上,要長期支持陪伴科技創新企業成長壯大,最長可到15年,較一般股權投資基金延長近一倍;投資方向上,一硬科技爲主,圍繞主責主業,聚焦重大戰略、重點領域、重要技術;基金形式上,既可以發起設立概念驗證基金、種子基金、天使基金等創業投資基金,也支持發起設立創業投資母基金,引領各類長期資本。
對於國資創業投資“不敢投”“不願投”等問題,政策中提出要健全符合國資央企特點的考覈和盡職合規免責機制。建立以功能作用爲重點的創業投資基金全生命週期考覈機制,既要“算總賬”,對整體投資組合開展長週期考覈評價;還要“算大賬”,考覈評價以功能作用發揮爲核心,兼顧效益回報等要素,不以單純追求財務回報爲目標。
一直以來,關於國有投資容錯、免責機制的細則缺失對國有資本擔當起長期資本、耐心資本形成掣肘。此次政策提出,“根據投資策略合理確定風險容忍度,設置容錯率,重點投向種子期、初創期項目的基金,可設置較高容錯率”,“在各類監督檢查中,更加關注基金投資組合整體而非單個項目、關注功能作用和戰略價值而非短期財務盈虧、關注未來長期發展趨勢而非當前階段性問題”,“按照‘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建立盡職合規免予問責機制”等更加細化的規定。
近日中國創投委與LP投顧聯合發佈的《2024年國有投資機構激勵與盡職免責(容錯)機制調研報告》調研報告顯示,超過63%的受訪機構已建立容錯機制,其中近半數(48.87%)將其納入了績效考覈體系。隨着此次政策的出臺,無疑將對於各部門和行業達成共識,將增強各方的認同感,使得完善國有資金出資、考覈、容錯、退出相關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提升,同時也將使其有了明確的政策依據,減少國有投資人的後顧之憂。
未來,國務院國資委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指導中央企業有序規範推進創業投資基金設立運作,建立創業投資與創新項目對接機制,推動國有資本加大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佈局,爲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提供資本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