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借板二運動場辦選前之夜 板橋公所籲:勿誤導及扭曲

林佳龍競總欲借用板橋第一運動場旁區運路辦理選前之夜。(王揚傑攝)

新北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陳啓能今(9)日質疑新北市政府,用小動作讓林佳龍競選總部借不到板橋第一運動場舉辦選前之夜,又透過各項理由回絕附近路權的使用,系利用行政資源打壓異己。板橋區公所迴應,林佳龍競辦擬於11月25日借用板橋第一運動場旁區運路,考量兩活動區塊無緩衝空間,以活動安全爲最大優先,故無法同意申請,呼籲外界勿誤導與轉移焦點。

板橋區公所說明:

一、林佳龍競選總部擬借用路段爲新站路至海山路段,倘該處全線路段進行封閉借用將影響整體交通動線,且當天板橋體育場(第一運動場)業經體育處覈准相關單位申請大型集會活動,兩活動區塊距離之近,幾無緩衝空間,考量大量人潮進出入動線及交通安全,避免疏散動線重疊及衝突,故本所於11月3日發文無法同意林佳龍競選總部於區運路借用之申請。

二、另林佳龍競選總部同步借用板橋第二運動場及公館街(中正路至民權路)作爲選前之夜使用,權責機關體育處已有同意借用第二運動場,另板橋公館街借用道路部分已於11月4日辦理會勘,現場與周邊相關單位積極協調借用事宜,也已經請林佳龍競選總部進行部分申請內容修改,俟依會勘結論修改完成,將依規定覈定路權申請案。

三、11月25日當晚林佳龍競選總部同時申請借用板橋第一運動場、區運路,以及板橋第二運動場及公館街,已有原則同意板二運動場及公館街借用,並未不同意林佳龍競選總部申請案件,借用過程亦積極協助,並無阻擋林佳龍競選總部申請事宜,選前之夜大型集會活動應以安全爲最大考量,請勿誤導及轉移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