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佐猛存「45萬」神秘數字動機曝 離婚立刻匯500萬給女友

刑事局三線二星警政監林明佐任臺中市刑大隊長期間,和九州博弈集團掛鉤泄密,與集團幹部、前電競聯盟董事長徐培菁交往同居。檢方查出,林擔任警官年薪約160萬元,名下卻有4451萬元不明財產,還連續以「45萬元」猛存入戶頭規避洗錢,年初和前妻離婚當天,立刻又匯500萬元給徐女。

檢方查出,林明佐在擔任臺中刑大大隊長前後,自2021年8月23日至2024年1月31日間,其和其父親名下戶頭存款多達2117萬元,直到今年1月30日和前妻離婚,他還透過律師將2000萬元匯給對方作爲離婚協議,扣除林合理解釋賣黃金所得,認定其名下來源不明財產高達4451萬元。

檢方發現,林自2022年1月起每隔幾天就跑到臺中刑大附近的銀行,連續存入49筆現金,每筆幾乎都是「45萬元」,還有好幾次相隔不到10分鐘,他都從某銀行的大墩分行存入45萬元到自己及父親戶頭。

檢方認爲,林明佐是刻意以多筆略低於50萬元的現金存款,以規避洗錢防制法,大額通貨50萬元以上應向調查局申報的規定,藉此符合金融機構認定的可疑洗錢交易樣態。

檢方再詳細調閱林明佐身家,發現他2021年8月23日至2024年1月31日,擔任刑大大隊長、警政監的薪資所得、加班費等,一共501萬8921元,平均年薪約160萬元。

林雖辯稱拿給前妻的2000萬元是和徐女借的,另戶頭另2000多萬元是爸爸提供,但徐女否認,林父也說自己年收入約120萬元,他反對兒子和前妻離婚,也沒有資助他離婚款,沒借兒子錢。

檢方也查出,林明佐今年1月15日自臺中刑大大隊長升任刑事局警政監後,隨即在1月31日和前妻離婚,當天還跑回臺中,開着徐培菁替他租的要價462多萬元RANGE ROVER SPORT到某銀行大敦分行,提前將父親戶頭解定存,再匯款500萬到徐女帳戶內。

林明佐。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