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士傑槍擊案 汽車板金廠員工、老闆「先後購買作案權利車」被帶回查證

臺南檢警偵辦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遭槍殺案,專案小組今天在南部地區帶回一名實際購入第一輛權利車的汽車板金廠員工,這名員工爲第二手車主,他買車持有1年後再把車子賣給板金廠老闆,老闆後來再轉賣,檢方要求警方以證人身分詢問2人。

林士傑本月8日清晨在臺南市南區住家門口遭人槍殺,槍手犯案後逃亡曾分別駕駛2輛權利汽車及1輛機車,但2輛汽車已遭縱火及潑灑強酸滅證,專案小組「以車追人」,今天在南部地區帶回汽車板金廠L姓員工和S姓老闆,2人曾先後購買犯嫌作案後第一輛權利車,警方除帶回查證,將再追查車子賣出的最後流向。

據悉,林士傑被槍擊身亡當天,專案小組追查槍手作案車輛發現,槍手駕駛第1輛本田權利汽車犯案後,先逃往2.5公里外的南區新建路53巷停車場放火滅證,再開第2輛三菱權利汽車逃往高雄,接着又在高屏交界轉騎另輛機車離去。

林士傑命案發生後,槍手作案後將作案轎車開到臺南市南區新建路53巷停車場燒車、滅證,警方在場蒐證。圖/民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