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公安交警部門出臺服務保障物流發展十項措施(附貨車“首違警告”“輕微免罰”清單)

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28日訊面對現代物流城轉型升級重大改革舉措,臨沂公安交警部門出臺《臨沂公安交警部門服務保障物流發展十項措施》,努力爲現代物流城的順暢運營和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一流的交通保障服務。《臨沂公安交警部門服務保障物流發展十項措施》具體內容如下:

一、建立物流園區專項聯絡機制。成立現代物流城服務保障專班,入駐商城管委會前置辦公,統籌現代物流城交通服務保障工作。堅持“一園區一民警”,選派轄區大隊民警“一對一”擔任物流園區聯絡員,對口聯繫、定期走訪,及時瞭解掌握企業需求,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二、成立交通管理服務保障隊。成立物流園區交通管理服務保障中隊,專職負責物流園區交通疏導、警情處置、事故處理、業務諮詢。成立車駕管流動服務隊,利用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或“交管12123”開通車檢預約,爲物流園區企業提供相關業務“點對點”上門服務。

三、升級開辦運輸企業“一件事”。協同相關部門進一步挖掘、擴充線下服務資源,完善服務要素,增設服務點位和專業查驗人員,拓展服務鏈條,推行貨車電子證照實現省內跨部門數據共享,不斷提升物流行業准入便利化水平。

四、全面改進執法方式。制定貨車“首違警告”“輕微免罰”清單,出臺路面執法“十不準”規定。建立物流企業“免打擾”制度,對非中高風險企業,除上級部署、媒體曝光、羣衆舉報等必須的執法檢查外,原則上不進入企業進行現場檢查。

五、優化城市貨車通行政策。放寬城市貨車通行限制,允許輕型載貨汽車在城市非禁行路段、非高峰期通行;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中型廂式貨車,享有輕型貨車同等通行便利。

六、提升物流貨車通行效率。推廣城市貨車通道,優化通行碼申領服務,依託“交管12123”手機APP,對貨車通行證在線申請、當日受理、一個工作日辦結。配合交通運輸部門提升對大件運輸車輛號牌、通行時間、路線、速度的審覈效率,服務保障大件運輸車輛安全高效通行。

七、加強交通事故快速處置。加強事故快處遠程技術應用,利用道路監控系統與百度地圖實時流量預警、報警求助等功能,提高事故警情發現與反應能力,推廣利用“交管12123”快速處置輕微事故,提高處置效率。

八、推行貨車行駛證電子化。在全面實現貨車檢驗標誌、駕駛證電子化基礎上,推行貨車行駛證電子化,更加便利羣衆企業使用交管電子證照辦理車輛登記、違法處理、事故處理等公安交管窗口業務,並積極拓展辦理客貨運輸證照、保險理賠、車輛抵押、二手車交易等應用場景,減少需提交的紙質材料,更加便利羣衆和企業辦事。

九、落實涉企接訴即辦機制。依託“12345·臨沂首發” “12389”、信訪舉報等投訴平臺,高效受理處置涉企求助投訴線索,對物流企業所需和反映問題,能當場答覆處理的當場答覆處理,不能當場答覆處理的24小時內給予首次反饋,確保“事事有迴應、件件有落實”。

十、服務重大項目交通物流安全暢通。圍繞物流發展重大項目建設,協調專家介入交通影響評價,研究交通組織規劃,實地排查交通安全隱患,優化完善交通信號設置、標誌標線施劃,不斷提升道路本質安全水平。

附:貨車“首違警告”“輕微免罰”清單

貨車首違警告違法共10類,適用於本次違法發生前半年內,車輛和駕駛人在山東省內沒有其他違法記錄且以往交通違法已處理的。具體違法包括:1.不按規定停車;2.在禁鳴區內鳴喇叭;3.遇停止信號停在停止線內;4.輕型貨車超速未達20%;5.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未達20%;6.貨車超載未達30%;7.從匝道進入或駛離高速公路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8.高速公路上騎、軋車行道分界線;9.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駕駛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10.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貨車輕微免罰違法共15類。具體違法包括:1.未攜帶行駛證;2.未攜帶駕駛證;3.外地駕駛人因不熟悉道路,違反貨車禁行標誌指示通行;4.貨車車廂或掛車後部放大號不清;5.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6.貨車超速未達10%的;7.貨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8.車前後窗有妨礙視線物品;9.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10.機動車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間通行;11.號牌架影響號牌識別;12.掛車燈光、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不符合國家標準;13.未按規定粘貼臨時號牌;14.已安裝號牌但未使用號牌專用固封裝置;15.在限速低於60公里/小時的公路上超速50%以下。

閃電新聞記者 夏雨 通訊員 何慶濤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