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忠正/要減碳 綠能優先於核電!
▲ 歐盟在2021年7月正式公佈CBAM計劃。(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 林忠正/經濟學博士、前中研院研究員
爲了加速滅碳效率,歐盟早在2021年7月就正式公佈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計劃,規範碳密集型產品若進口到歐盟,必須購買憑證(CBAM Cerificates)才能將其產品銷往歐洲市場,規定進口到歐盟的水泥、鋼鐵、鋁、肥料及電力產品(最近擴大至氫氣、部分鋼鐵下游產品,如螺絲、螺栓等、一些化學前驅物,以及特定條件下的「間接排放」產品),需向進口國申報其進口產品的碳排放量,自2023年1月1日開始申報排碳的過渡階段,爲期三年但不必付費的(transitional phase),2026年起開始實施。
由於各種產品排碳量的計算和碳費的抵減執行起來非常複雜,對一般出口商及中小企業而言是件很困難的目標。所幸,2026年開始執行CBAM時,出口到歐盟的應稅的產品(上述排碳密集的產品)尚不必計算使用電力的排碳量以及運輸的排碳量,但是歐執委已被授權必要時,可以調整碳關稅的涵蓋範圍。
臺灣有212項產品面臨歐盟課徵「碳關稅」
根據臺灣經濟部統計,CBAM管制的產品共計248項,臺灣包辦了212項,大多以鋼鐵製品爲主。財政部貿易統計資料顯示,2022年臺灣基本金屬及其製品佔整體出口的7.69%,其中15%出口到歐盟。臺灣出口歐盟較多的是電子產品,並未在初期列管清單上。目前對臺灣產業的衝擊並非重大,但是就怕美國、英國、日本等先進國家也跟隨歐盟的腳步,陸續開徵碳關稅!所以,積極減碳是臺灣逃不掉的國際責任!
▲ 臺灣出口歐盟較多的是電子產品。(圖/路透)
臺灣需要綠電 還是核電?
無可否認,臺灣電子產業是臺灣當前最重要的產業,但是電子產業供應鏈的生存與發展需要RE1OO的綠電認證。不過,核電尚未被RE100認可!綠電重要,還是核電重要?不言而喻!
爲了綠電和減碳,臺灣目前最重要的能源政策就是開發更多的太陽能、風力、水力、地熱、甚至核融和等清潔又可環循再生的「零排碳」發電能量,反而不該急着貪圖「短多長空」的低價核電而搶蓋核電廠。理由很簡單,臺灣出口比重最大的產業就是電子零組件及各數電子產品。電子、通訊產品的供應廠商通常必需遵守的國際大廠的減碳規範,例如蘋果公司、亞馬森、臺積電、等國際大廠爲善盡社會責任,都是RE100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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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最大的電子產業部門最需要的是綠電 並非核電!
RE100爲氣候組織(Climate Group)與碳揭露專案(CDP, 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所主導的全球再生能源倡議,加入成員的企業必須公開承諾在2020至2050年間達成100%使用綠電的時程,並且逐年回報綠電使用情形,但許多企業卻搶着在2030年前採用95%~100%再生能源。目前甚至有部分產業計劃在2025年前,就提升綠電需求至70%~80%。不過,臺灣再建多少座核電廠也不可能幫臺灣企業取得RE1OO的綠電認證!
▲ 臺積電拚2040實現RE100。綠色和平建議公開再生能源路徑,納入自發自用佔比。(圖/綠色和平提供)
是否能取得RE100的綠電認證,對臺灣許多中小企業至關重要,身爲國際大廠的代工企業或指定合作廠商,若沒有取得RE100認證,代表可能會失去國際訂單,在市場失去競爭優勢。國內擁核者要特別注意的是,截至目前爲止,RE100並未將核電列入綠電的行列。不過,興建新的核電廠的確有助於臺灣滅碳,但因政治上爭議仍大,臺灣社會尚未形成普遍的共識!
開發綠電應是臺灣能源政策的優先目標
就臺灣最重要的電子相關產業的供應鏈而言,唯有繼續積極開發太陽能、風力、小型水力、地熱、甚至核融合等綠能纔是正辦!換句話說,臺灣要開發更多的綠電,而且具有需求的急迫性;而減碳則是需要長期努力的目標,目前還有時間按步就班,分階段執行各種滅碳措施。臺灣現階段應全力開發各種綠電,滿足高科技產業及民生的用電需求,同時這也是有助於減碳的長期目標!
由於全球減碳的方向勢在必行,臺灣政府現在就應該主動依出口產品的比重及急緩程度,參考歐盟相關產品的碳排的推定值(歐盟同類產品中碳排表現最差的10% ),建立各類產品的碳排資料,並提供計算各類產品排碳量的通用版本,以供出口廠商參酌及因應。
▲ 臺灣現階段應全力開發各種綠電。(圖/記者林振民攝)
臺灣應開徵「出口碳稅」對衝歐盟碳關稅!
由於歐盟計算碳關稅可以抵減下列項目:(1)於原產地國已負擔的碳價、(2)EU-ETS(EU’s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EU ,歐盟排放交易系統)——的免費核配量(目的是減少排碳高的產業移至排碳低或管理寬鬆的國家) ,但需出口商書面舉證已於原產地國負擔碳價,並經獨立第三人驗證未有任何形式減免。減免之後,排碳量仍過高的產品則需至EU-ETS碳權交易市場購買碳權憑證。既然如此,臺灣面對(歐盟)碳關稅及其減免政策,最佳的對策就是「肥水不落外人田」,也就是說出口產品如果要付歐盟的碳關稅時,不如由臺灣政府事先自行開徵「出口碳稅」,這個臺灣的國內碳稅即可從應繳給歐盟的碳關稅完全扣除。付給歐盟的碳關稅,不如先轉爲臺灣的碳稅收入,且碳稅的收入應該專款專用,全部作爲臺灣減碳及開發清潔與再生能源之用。臺電需要加油!臺灣雖非聯合國成員,也非巴黎氣候協議的簽約國,但爲達到減碳的全球長期目標,臺灣行政院訂了減碳計劃。目前臺灣減碳的預期成果(2030年減量20% ),距離IPCC的目標值(2023年減量43%;2035年減量60% )都很遙遠,臺灣面臨的國際壓力勢必越來越大!然而,臺電的老闆──經濟部連要求臺電全面推動數位化或智慧化電錶都做不到,減碳的最基礎的工程都失敗,還談什麼未來要大幅減碳的目標!
▲ 經濟部連要求臺電全面推動數位化或智慧化電錶都做不到,還談什麼未來要大幅減碳的目標!(圖/記者廖婕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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