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80萬交保 裁定書下班前送地檢 檢5日內提抗告
林姿妙涉貪80萬交保,裁定書下班前送地檢,檢方5日內須提抗告。(李忠一攝)
宜蘭縣長林姿妙等人遭控涉土地弊案,宜蘭檢廉第二度搜索約談後,23日以林姿妙及其長女林羿伶、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重罪等由,向宜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地院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林羿伶、康立和請回,檢方對此「不滿意、不接受」,將視裁定理由決定是否抗告,法院裁定書最晚於今日(25日)下班前送達宜蘭地檢署,宜蘭地檢署將在明天起5日內,向地院提出抗告。
若檢方提出抗告,宜蘭地院會將相關卷證,送交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若高院認爲抗告有理,將撤銷原裁定,發回宜蘭地院更裁,地院將會重新傳喚3名被告召開羈押庭,若高院駁回抗告,則將維持原裁定
本案主要檢廉追查重點指向羅東工保區「機關用地6」旁、佔地約600坪的1558地號農地,前宜蘭縣商業會理事長陳正勳之妻鍾宜潔持分約200坪,她將其中65坪農地賣給前國大林束梅的兒子林秀榿。由於該地並未農地農用,卻得以免徵上百萬元的土地增值稅,遭檢廉鎖定涉有不法。
繼1月13日檢廉發動第一波搜索約談行動,並聲押前建設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獲准後,2月22日檢廉發動第二波搜索約談行動,前晚10時許廉政官將縣府財稅局長盧天龍等10多人陸續移送宜蘭地檢署復訊,林姿妙則在昨日凌晨1時許才被送往宜檢覆訊。
檢方認爲,林姿妙次子林佑澤上月偵訊結束後,就與前立委楊吉雄、楊的胞弟楊耀火共同藏匿證據,涉犯湮滅證據罪,諭知林佑澤200萬,楊吉雄、楊耀火各150萬元交保;縣府財稅局長盧天龍、建設處都市計劃科長龍非池也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各諭知15萬元交保;交通處長黃志良等人雖列被告,但訊後均請回。
至於林姿妙、林羿伶、康立和等3人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林姿妙也遭控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嫌,但檢方不透露不明金流金額。宜蘭地院羈押庭在3多小時庭訊後,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林羿伶、康立和均請回。
宜蘭地院庭長兼發言人黃永勝表示,林姿妙等3人「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且不是重罪就一定要羈押,尊重承審法官所作的決定,法官的決定不會考慮被告是不是縣長。檢察官聲請羈押的罪名是圖利罪跟財產來源不明罪,但犯罪事實檢察官還在偵查中。先前裁準吳朝琴、吳東原是當時有共犯在外,如不羈押恐有串證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