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接觸」避免遭警方查緝 毒販販毒還是栽了

康姓男子把毒品從5樓住所往外丟,讓買家自行撿取,採「零接觸」販毒。(中市警二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中36歲康姓男子以住所公寓作爲販毒大本營,爲避免警方查緝,待買家匯款後,透過把毒品從5樓住所往窗外丟,讓買家自行撿取,採零接觸販毒;中市警二分局去年底獲報後經跟監蒐證3個月後,今年1月執行搜索、拘提全案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

中市警二分局員警獲報康姓男子爲販毒牟利,以住所公寓作爲販毒大本營,交易手法爲買家匯款後,把毒品從5樓住所往窗外丟,再讓買家自行撿取,藉以躲避警方查緝。

警方持搜索票執行搜索、拘提,在康男住處查獲毒品海洛因1包、安非他命7包(約16公克)、吸食器、分裝袋及手機等證物。(中市警二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警方經跟監蒐證3個月後,報請臺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於今年1月持搜索票執行搜索、拘提,查獲毒品海洛因1包、安非他命7包(約16公克)、吸食器、分裝袋及手機等證物。

警方調查,康嫌自認不與下游買家碰面,突發奇想以丟包方式交易,就能設下層層「斷點」逍遙法外,未料過程全遭警方蒐證,終究逃不過法律制裁;全案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

中市警二分局長周俊銘表示,毒品對社會治安及家庭影響甚是嚴重,製造、運輸及販賣毒品,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呼籲民衆切莫因一時好奇誤入歧途,本分局將持續刨根溯源,斷絕一切毒品來源,展現緝毒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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