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撞翻騎車人 投喂者被判賠6萬
11月20日下午,
#流浪狗撞翻騎車人投喂者被判賠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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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公佈一則典型案例。2023年9月4日晚,徐某駕駛摩托車搭載朋友潘某,與從某設備公司中跑出的流浪狗相撞,導致車輛翻倒雙雙受傷。流浪狗長期接受設備公司員工王某投喂。最終,交警認定王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2024年6月12日,徐某與潘某分別訴至法院,要求王某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共計8.2萬元。王某很是委屈,認爲這些是流浪狗,自己出於愛心投喂,不應擔責。爲此,法官向雙方釋明《民法典》中相關法律規定,告知王某其較爲固定的投喂行爲不可避免地使流浪狗產生了食物依賴,從而使其長期在公司附近生活,與王某形成了事實上的飼養關係。
經過法官耐心釋法,雙方達成和解,由王某賠償徐某損失3.3萬元,賠償潘某損失2.7萬元。目前,王某已全部履行完畢。
法官說法
愛心之舉並無過錯,但飼養者應盡好相應的管理職責。愛心人士較爲固定的投喂行爲不可避免地會讓動物產生食物依賴,易導致流浪動物聚集,長期生活在特定區域之中。而投喂人對流浪動物的控制力又較低,勢必會增大特定區域內公共環境的危險性。因此,在定點投喂人與流浪動物之間形成事實上的飼養關係情況下,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定點投喂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來源 | 宜興市人民法院
監製 | 李金鋒 李潔敏
主編 | 狄曉晶 趙東
編輯 | 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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