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貸款額度增2成 還款期延長
8月10日起國內學子赴海外留學,攻讀碩士者貸款額度從原先100萬元提高到120萬元,讀博士者從200萬元提高到240萬元,均增加2成;另碩士貸款期限也從10年延長爲12年。圖爲2023大學博覽會。(本報資料照片)
國際物價及各國學費驚驚漲,超過10年未調整的「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近日終於修正,8月10日起國內學子赴海外留學,攻讀碩士者貸款額度從原先100萬元提高到120萬元,讀博士者從200萬元提高到240萬元,均增加2成;另碩士貸款期限也從10年延長爲12年。
教育部統計,2017年至2019年我國每年約4萬學生出國留學,2020年及2021年疫情期間降到約每年2萬人;疫情緩和後的2022年回升到3萬1784人。至於申請留學貸款人數,2018年至2022年依序是747人、749人、585人、649人及711人申請,平均每年688人。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等人認爲,國際物價年年漲,留學學費更是漲幅驚人,這都讓想出國讀書的「青貧族」卻步,教育部有必要調高留學貸款額度。
除了貸款額度增加,碩士還款期限也放寬。教育部表示,修讀碩士學位者貸款期限從原先的10年放寬爲12年,含貸款寬限期3年;但修讀博士學位者則維持16年,含貸款寬限期5年。
貸款寬限期即就學期間無須償還貸款本金,僅須償還利息,並自第一次撥貸的撥款日起算;貸款寬限期屆滿,應依規定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留學貸款延後償還本金次數也從最多3次改爲4次,順延貸款期限則從不得逾3年改爲4年。
教育部說,留學生於貸款寬限期屆滿開始按月平均攤還本息之日起,因年收入未達每年碩、博士貸款合計應攤還本息的2倍,得申請延後償還本金,每次延後期間最長1年,最多得申請4次,順延貸款期限不得逾4年。延後償還期間的利息由貸款者全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