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歌手王以太來臺開唱遭拒...主辦方喊「真的好冤枉」 陸委會回應了
圖爲大陸歌手王以太。圖/取自微博
大陸饒舌歌手王以太原訂9月14日將在臺北舉行首場演唱會,但使用「中國臺北」、「迴歸」等字眼在社羣平臺作爲宣傳,陸委會日前以宣傳內容違規不予許可,拒絕其來臺申請。主辦方27日發出聲明喊冤,指宣傳過程合法並提出質疑。陸委會迴應,「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已有明文規範,倘有違背對等尊嚴者,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入境。
陸委會27日針對上述事件表示,爲建構兩岸健康有序的交流,政府對相關交流活動有一致明確的原則,即不得發表或宣傳貶低臺灣地位,「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已有明文規範,若有違背對等尊嚴者,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入境。
陸委會提到,政府一向歡迎中國大陸藝人來臺表演交流,今年年初至8月以來,經許可來臺從事演唱活動申請案40件,來臺中國大陸藝人逾120人次。
而針對外界質疑主辦方「先賣票、後申請」的情形,主辦方表示,「本公司售票過程均無不法」,主管單位移民署、文化部都看得到該活動已經售票,但卻從未提出異議,「昨天售票頁面是審查資料,今天卻成了主辦單位先偷跑賣票?真的好冤枉」。
陸委會對此則強調稱,針對是類中國大陸人士申請來臺進行展演活動,政府並不會以是否先售票,作爲審查之考量。「主辦單位若在未獲許可前售票,應自行承擔風險及後續責任。」
今日稍早,主辦方在事件爆發後兩日發出3點聲明表示,「我們有義務跟粉絲們說明整起事件的爭議點,我們必須捍衛本公司的專業性」,並指外界指其宣傳使用「中國臺北」字眼是誤傳,「本公司一向謹守臺灣法規,旗下演唱會不曾發生過有損臺灣立場及尊嚴之事情」,這是陸媒MR.LINK 領客雜誌所拍攝,並非臺北主辦方的官方宣傳。
主辦方續指,「陸委會及自由時報提供的照片上都有該媒體的Logo,並無本公司的Logo,顯然不是本次臺北演唱會的宣傳海報。」同時,主辦方喊話政府,「審查標準應一致與明確纔能有助於產業長期發展」,「期待政府給我們一個透明、一致且可執行的標準,令臺灣演唱會不至於無所適從」。
大陸歌手王以太用「下一站‧中國臺北」做爲唱片宣傳,被禁止來臺。圖/取自小紅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