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監管部門約談滴滴出行等11家平臺公司

據稱,約談指出,發現部分平臺公司存在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侵害從業人員和乘客合法權益、非法營運突出、潛藏安全穩定風險隱患等問題。

監管部門要求深入排查整治各平臺公司存在的穩定風險隱患,及時做好防範化解,確保行業穩定,並須提高經營策略的公開透明度,健全客服體系,維護從業人員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平臺依法合規開展經營,嚴把准入關,清退不合規車輛和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