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精緻」執法桃園首日取締511件 基層警:名稱只是換湯不換藥

警政署昨起執行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第一天,桃園市取締511件,基層形容精緻執法「執法換湯不換藥」。圖/警方提供

臺南母女過斑馬線被撞,3歲女童慘死意外事件,警政署通令執行不禮讓行人專案,臨時下令22日起選定100處高發事故路口,改稱「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延至6月5日,包裝交通執法新專案,桃園市警局今天上午統計,精緻執法第一天路口不禮讓行人213件,總計路口不讓行人專案取締511件,各分局紛紛向民衆宣導,基層警員私下形容「執法換湯不換藥」。

爲杜絕臺灣地獄惡名,警政署指示5月執行「取締路口車輛不停讓行人專案」爲期一個月,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道路障礙4項違規取締,受臺南女童斑馬線慘死事件,警政署指示5月22日至6月5日執行「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選定轄區100處高發事故路口,增加「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取締,令人不解專案名稱更換,執法就會比較「精緻」嗎?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統計,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首日,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213件,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取締10件,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276件,道路障礙取締12件,合計一天取締511件交通違規,均依法開罰,路口不讓人213人違規汽機車每人開罰汽車3600元、機車1200元。

交大表示,精緻執法第一天取締不讓行人路口,選定高發事故路口100處,包括桃園區23處、中壢21處、楊梅區9處、大園區3處、觀音區1處、大溪區4處、平鎮區8處、龜山區10處、八德區10處、龍潭區5處及蘆竹區6處,希望有效降低傷亡。

基層警員表示,取締路口車不讓人專案降低傷亡,請汽機車路口禮讓行人優先,保護行人安全立意很好,基層員警配合勤務在轄區路口執法取締違規,至於執行專案名稱是不是「精緻執法」,只是上級宣傳的話語,基層員警奉命執法取締,希望降低事故發生是真的。

警政署昨起執行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第一天,桃園市取締511件,基層形容精緻執法「執法換湯不換藥」。圖/警方提供

警政署昨起執行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第一天,桃園市取締511件,基層形容精緻執法「執法換湯不換藥」。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