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左轉「切西瓜」 新北統計去年逾千件違規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去年不依規定未達路口中心處即搶先左轉違規有1184件。(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有汽車駕駛人日前行經路口左轉時,未遵循行車導引線提早左轉,甚至提前跨越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切西瓜」被檢舉開罰,駕駛人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敗訴,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提醒駕駛人,左轉時應行駛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以避免違規受罰,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該駕駛人稱是因爲要閃避機車,纔會提前左轉,致後車輪超越雙黃線,但經法院勘驗影片判斷,該車提前於路口左轉且前後輪均跨越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違規屬實,因此判決敗訴。
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去年不依規定未達路口中心處即搶先左轉違規有1184件,駕駛車輛行駛至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違規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3款,最高可處罰鍰900元;倘於路口前提前轉彎又跨越雙黃線,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最高可處罰鍰1800元。
裁決處提醒駕駛人遵循道路標誌、標線和號誌和交通規則,避免違規受罰和危及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共同維護交通安全。